2003-06-14 02:05:39司機接連自殺事件的背後(一)■作者:鐘榮峰 <台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聯合會>顧問 就如同打擊消滅犯罪,若不思改造滋生犯罪的不平等政治經濟結構,以提供人們充分就業、均富並能實現自我的社會環境,卻反而執迷於「亂世用重典」的嚇阻思維,賦予司法人員更大卻可能侵犯人權的權力,就註定治安愈治愈不安…… 由於,貨車駕駛吳桂慶自殺撞擊<交通部>大門、計程車司機自殺撞擊交通警察等連續「恐怖」事件震憾台灣社會,引發了媒體輿論對交通違規處罰過於嚴苛的強烈撻伐,促使<交通部>進行交通法規的檢討,根據<聯合報>6月9日的報導,<交通部>將調整交通警察執勤方法,大幅降低違規罰鍰金額,放寬終身不得考照規定;取消車輛裝設雷達測速感應器的限制,以及汽車肇事致人輕傷吊扣駕照三個月的處罰。 交通警察的存在,與交通違規處罰制度的建立,都是為了維護交通秩序,以保障人民行的安全與行的順暢,從治標的角度來說,通過交通警察以糾舉處罰違規的交通行為,是必要的手段,但是,從治本的角度來說,完全依賴交通警察與交通違規處罰制度,就顯然本末倒置了。 這就如同打擊消滅犯罪,若不思改造滋生犯罪的不平等政治經濟結構,以提供人們充分就業、均富並能實現自我的社會環境,卻反而執迷於「亂世用重典」的嚇阻思維,賦予司法人員更大卻可能侵犯人權的權力,就註定治安愈治愈不安!所謂「亂世用重典」治安政策早在世界各國的實踐經驗中,無情地宣告破產! 不可諱言,台灣交通工具(機車、公車、遠程巴士、私人轎車、計程車、各式貨車等)數量是與日俱增,而在交通空間(道路、停車位)有限開拓與交通工具無限增長的矛盾下,尤其在地狹人稠的台灣,交通秩序自然不斷惡化,交通違規事件必定成直線上揚,倘若交通警察要戮力執勤,鐵面無私,即使不濫權,恐怕交通罰款所挹注的政府財政金額何止於目前的數倍! 治本之道應是政府刻意鼓勵扶植公共運輸系統-如火車、捷運、公車、民航機與遠程巴士等,而壓抑減少人民對私人交通工具(如私人轎車、機車等)的購買使用,如此才能有效緩和交通空間與交通工具的矛盾,為良好的交通秩序與行的保障創造基本前提。 然而,數十年來,台灣的交通政策卻反其道而行,一方面,括抑制鐵路系統的進步發展,二方面,卻拼命新闢高速公路系統,三方面,消極對待都會地區公車系統,四方面,鼓勵私人轎車與機車的生產與消費,有計劃地「建構」擁有私人轎車就是擁有社會地位的價值觀,譬如,在「五子登科」的民間笑話中,車子就是其中一子,或者我們發明了「有車階級」的新名詞。 以如果要鼓勵扶植公共運輸系統,那麼,就應當在鐵路系統作為台灣遠程交通的主體,除了環島鐵路之外,還應大量興建橫向交錯的網狀鐵路系統,鐵路難以鋪設或交通效益不佳之處,再輔以公路系統。 以鐵路系統和公路系統比較來說,搭乘鐵路絕無塞車之虞,即使偶爾延誤也不多時,且可利用搭乘期間閱讀,而這是再豪華再平穩的巴士所不能及者。就行車安全而言,只要加強管控,就能防杜事故,但是,要降低高速公路上的車禍頻率,卻有著先天上的困難-車多、速度快。另外,火車電氣化後,既不消耗石油,也不產生空氣污染,就能源與環保的角度,鐵路系統皆優於公路系統。 此外,台灣各都會區應全面實施公車專用道制度與棋盤式公車制度,以促進公車行車速度,普建候車站站棚以便能遮雨擋陽,設置簡明易懂的行車路線圖,以利於乘客查看使用,在不構成財政壓力下適度補貼公車票價...,這樣就能引導人民減少購買私人轎車與機車,而多搭乘公車。 當人們多使用搭乘公共運輸系統,在道路上的私人轎車與機車就自然大幅減少,從而,交通違規肇事、污染廢氣、因冷氣而排出的廢熱氣,以及石油消耗量也必定隨之大幅減少,這不但促進交通便利,也保障了人民行的安全與生命安全。 所以,交通警察的濫權,與交通違規處罰過於嚴苛,都是起源於台灣交通政策的根本錯誤-抑制公共運輸系統與鼓勵私人轎車與機車的生產與消費,而台灣政府之所以犯下此一根本錯誤,原因無它,就是為了圖利與發展汽機車產業,而可笑的是,台灣的汽機車產業從來不曾成為台灣的主體產業,台灣汽車工業的技術還落後於韓國,更悲哀的是,在台灣加入WTO之後,台灣汽車產業卻即將趨於毀滅! 由 stingbee 發表於 June 14, 2003 02:05 AM | 引用迴響
何必罵人? Posted by: chingwen 發表於 June 17, 2003 10:23 PM
就算你沒有,老子身邊的朋友絕大多數都有過,這又怎麼說呢? 之前看到報上投書說,作者某到美國之後才知道原來不是他容易迷路,實在是台灣路標太糟,他順著老美的路標開,就能千里迢迢抵達從沒去過的目的地,在台灣你敢不靠地圖這樣搞嗎? 僅此一例,就能說明'遵守交通規則,結果還是會出問題'! 還有其他,族繁不及備載.. bye-bye Max_Lai Posted by: Max_Lai 發表於 June 17, 2003 10:46 AM 發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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