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26 23:10:39

吳祥輝宣戰!發動MP3自首聯盟

■編按:轉載自【聯合報/李怡志/台北報導/2003.08.11】

這是一則被忽略的新聞報導,卻是非常值得關注的消息。

「拒絕聯考的小子」吳祥輝今日發起「MP3使用者自首行動聯盟」,批評政府機關將P2P及MP3妖魔化,造成社會動盪不安,並批評IFPI是美國的既得利益者。除此之外,他還將<中華電信>董事長賀陳旦、<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張四良、<行政院新聞局>副局長洪瓊娟及<內政部>部長余政憲,列為違反社會進步的「戰犯」!

吳祥輝表示,最近檢警及IFPI根據新<著作權法>的蒐證、起訴動作,是想惡意混淆「合理使用」的定義,讓網路「消費者」恐慌不安,並壟斷音樂數位通路的經銷權利。

他也認為使用者運用P2P(點對點)軟體搜尋音樂並交換,並非以盜版為目的,政府不應該將MP3與P2P妖魔化,否則將付出高昂的社會成本,讓社會動盪不安。

吳祥輝表示,「MP3使用者自首行動聯盟」將於月底前成立,雖然,他個人從未使用過MP3,但為了符合「自首」的要件,他會學著使用。

吳祥輝提出六大主張:

首先,他認為MP3是追求社會正義、社會公平、是創新與守舊之戰。

其次,MP3不是本土性戰爭,對象應該是以美國為首的IFPI。

第三,他不鼓勵違法行為,也不贊成免費使用的網路文化,但反對唱片業者戕害音樂消費者的權益,阻撓科技社會的進步。

第四,他反對智慧財產權絕對論,未來唱片公司無法主宰詞曲作者的生殺大權,所以大家要讚美MP3科技。

第五,他歌頌所有推動MP3公平使用、合理付費的人士,而IFPI則與參與MP3的人士為敵,就是與全人類為敵。

第六,台灣如果同時有二百萬人的行為被當成犯罪,就不是犯罪行為。

吳祥輝上午要求,立法院重新修正智慧財產權保護法,給MP3正面的保障,政府則應保持中立,不要成為產業競爭的工具。他也將為所有音樂消費者建立一個更合理付費的環境。

由 stingbee 發表於 August 26, 2003 11:10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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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sam 發表於 September 21, 2003 10: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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