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7 22:27:23飽漢應知餓漢飢轉載:遠見雜誌(2003/09/01出刊)http://www.gvm.com.tw/
民間生活的方式不能列為專利管制,綁魚是世代相傳展示活魚的方法。市場上比較貴的魚都有用紅繩從魚鰓到魚尾綁成鯉魚跳龍門的姿式,使魚在水桶中不會因為彈跳踫撞而使魚鱗受傷,賣不到好價錢。 這種綁魚法是先人的智慧,不能被捷足先登者登記成為專利。官員說:「漁民有沒有侵權要經過法庭鑑定,不然有民事、刑事責任。」可憐漁民哪有工夫上法庭鑑定,更不用說請律師打官司了。 我想起小學時國語課本中的文章:「天這麼黑,風這麼大,爸爸捕魚去,為什麼還不回家?」那些在冷氣房中的人有想到漁民的辛苦和看天吃飯的無奈嗎?官員大筆一揮,人民顛沛流離。一年五萬份申請案是很多,但是不能因為「人手不夠,只能依照誠信原則,相信發明者有獨創性」,就讓申請者輕率過關。 正因為人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事,所以專利審查設有審查人制度,邀請專家來幫忙審查,以保護民眾的權益,不然什麼都可以提專利的話,傳統的染布法、醬油釀造法、包粽子方法、草蓆草帽編織方法、綁鞋帶法...,是否都不可以做了呢? 一個社會最可貴的是文化遺產,它是父傳子、子傳孫,一脈相傳的一種生活方式,不可以被僥倖人士立為專利,斷絕善良老百姓的生路。這件事點出我們高考及格官員對傳統技能的無知與對弱勢人民的無情。官員們一句,「尋求法律方法,向智慧財產局提出舉發舉證,通過審查後便可以撤銷專利,」就把責任推乾淨了,但是,不出海就沒有飯吃的漁民有這個能耐上法庭打官司嗎?在等待專利撤銷的期間他們的生計呢? 「飽漢不知餓漢飢」,一個三餐無慮的人是不會知道等米下鍋的痛苦。公家機關辦事要耐心、信心、恆心,三心不可少,但是人的肚皮是每天要吃飯的,當家無隔宿之糧時,耐心就變成傷心,信心變成痛心,恆心變成死心。一個錯誤的判斷應該要立刻改正,不可以要求漁民提出法律程序,因為錯不在漁民。「民困而不知救,吏姦而不知禁」,我們監察院的柏台大人呢? 由 stingbee 發表於 September 17, 2003 10:27 PM | 引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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