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8 22:51:49

重建路茫茫~台中市美麗殿社區

■文╱葉秀吉﹝行政院九二一震災重建推動委員會災民代表、美麗殿社區管理委員會﹞
■編按:美麗殿社區的案例,讓我們見識到「921重建會」運用各種手段降低「全倒戶」的數量,藉以美化「重建執行率」的顢頇態度。重建會為了掩飾自己的無能,不斷更改災區受創地區的統計,但是,官員竄改數據、蒙上眼睛就可以假裝看不見真實情況,然而身處其中的災民卻是無處可逃!美麗殿社區的災民代表將在9月19日上午十點北上赴立法院第一會議室控訴政府重建執行不力。

美麗殿社區基本資料
台中市美麗店社區共有八百零一戶,是全災區最大之集合式住宅。社區地震之初被判全倒,歷經四年迄今尚未拆除。

全倒社區未拆除之原因

1.災區集合式住宅重建率普遍偏低,致使部分經濟較為弱勢住戶無信心重建,主張改為修繕。

2.建商為維護該公司信譽,暗中阻撓拆除,意圖降低全倒比率,以及賠償責任。

3.政府為消滅災民、粉飾太平,故意拖延拆除時程,致使社區分化日益嚴重。

例1:拆除公告貼出,依法有異議者應在一個月內提出。但本社區有異議者在三個月後方提出異議,卻依舊獲准,此舉明顯是圖利建商及特定人士。

例2:市府在大樓拆除工程發包完成5個月後,再將案件提送公程會重新鑑定,明顯違反行政程序法,並圖利特定人士。

全倒社區改判可修繕補強對受災戶權益的損害

依照目前台灣的建物技術,只要建築物並未傾斜倒塌,即可修繕補強。然而,若要修繕補強至耐震性猶如新建築物一般的耐震度,則必須承受較「重建」更「高」的經費。對被地震震怕的大多數災民而言,如何可能願意再花如此高額經費,在一個危險性高的住宅上。因此,我們認為政府將全倒大樓改判可修繕補強,根本是致人民於險境的行徑。且若改為可修繕補強,亦對受災戶權益有下列損害:

1.銀行舊貸款無法辦理「協議承受」,必須忍受高達8%~9%的高利息。

2.政府政策性鼓勵重購,致使本社區重購戶必須負擔:
(1)展延到期每個月應付本息
(2)展延期間持續累積之利息
(3)重購房屋新貸款本息
小結:高失業率當下,如此一來是否形同逼災民自殺?

3.危險大樓未拆除或修繕,危害本社區無奈返回社區居住的受災戶及附近住戶之生命安全,致使人民生命財產隨時處在具有高威脅性的環境之中。

4.全倒大樓一天未拆除,重建腳步就要遲一個月。在這樣的情況下,受災戶該何去何從?

我們的質疑

1.震災四年,政府從未給受災戶一個「符合科學精神」的鑑定報告:
依法,本社區應該經過科學鑑定,判定本社區是否屬於全倒社區(主結構受損致使無法居住)。然而,鑑定過程草率不說,甚至作業中出現多項瑕疵,讓人不禁懷疑是否有官商勾結的內情?
例:判定社區是否結構受損之重要依據「原始結構計算書」於鑑定時無故失蹤。
例:鑑定單位迄今尚未進行科學鑽探,僅以目測判定是否可修繕。
例:對本社區聘請合格技師以科學方法逐戶一一鑽探之鑑定報告不予採納。

2.若本社區依政府要求改為重新修繕補強,再發生任何意外,政府是否會負起全部的責任?受災戶的生命財產問題,又該如何保障?

由 發表於 September 18, 2003 10:51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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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0932341778 發表於 April 29, 2004 11:06 PM

全倒社區未拆除之原因
是不是應該再加上內部未能整合成功
大家都堅持己見呢
否則全倒社區如此多,是否大家都有弊病呢
美麗殿的住戶結構應該有許多是購置來租屋的吧
是否這點也會影響重建心態
政府真的如此無能嗎


Posted by: casey 發表於 February 19, 2004 09: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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