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2 02:39:15國家公園的美麗與隱憂轉載自:【台灣日報/非台北觀點/2003.08.25】
堪稱早期即行開啟島內自然資源保育、環境保護先河的國家公園,何以在經營管理上落於這般困境。而且相較於近年來接二連三設立,虎虎生風的國家風景區,國家公園真可說是欲振乏力,趑趄難行。 事實上,國家公園係依《國家公園法》成立,有無在國際上列名倒無關宏旨。然於民國六十一年制定的《國家公園法》,經過三十多年來社會經濟變遷的結果,不合時宜之處所在多有。主管機關固然極力朝修法方向努力,可是只要涉及土地資源管理問題,各種枝節便層出不窮,甚至偏離主題,至難招架。而某些攸關原住居民權益重大的內容或條文,如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的禁止「捕捉魚類」,對墾丁國家公園海域內以捕魚為業的漁民而言殊不合理,且在執法實務上不無窒礙難行之處,卻甚少聽聞異議或為識者所著墨。 昔日參與國家公園規劃的專家、學者,無不抱持著相當崇高的理想,欲擘劃構築一個得以讓後代子子孫孫永續經營的生態伊甸園。剛開始的時候,在地住民或原住民尚不明究裡,也許還承這份情,否則不會簞食壺漿以迎。等到時日一久發現不對勁,國家公園法令卻已如緊箍咒般掐得他們難以動彈時,更造成彼此間的對立與不信任。 國家公園本身無罪,罪在地狹人稠的台灣,為生態保育「把關」的國家公園,實在很難討好任何一方,更不可能免於人怨。其在保育工作上主動、積極的防禦作為,雖然均以生物多樣性為出發點。可是當其設限的標的是個人私有的土地或對自然資源耗用的干涉時,這種情結糾葛顯然更加難以釐清。 同時,國家公園的屬性以自然生態保育為主軸,在實施週休二日,休閒旅遊風氣鼎盛後,面對蜂擁而來的遊客壓力,觀光遊憩軟、硬體規劃與設施多已呈現過度承載;且遊客對於國家公園與一般遊憩區、風景遊樂區的分野觀念模糊,業者復千方百計迎合遊客脾胃,無暇顧及生態保護,益增經營管理之困難。 另由於國家公園的工作不可能在短期內彰顯其成效,斷須默默耕耘,不求聞達與腳踏實地的人方足以勝任。因此,其從業人員是否具有充分的熱誠與使命感來為這塊土地貢獻心力,是國家公園經營管理成敗的關鍵。國家公園成立之初,員工士氣如虹,人人以生態保育為己任。晚近,囿於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目標多所受挫後,輒有無力與無奈的現象。 更何況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保育工作與經濟發展間衍生的齟齬與衝突勢必更加複雜,假使國家公園沒有更多的智慧與堅持,又如何讓這塊曾被葡萄牙人譽為「福爾摩莎」的美麗土地得以永續,真不禁令人憂心。 由 stingbee 發表於 September 22, 2003 02:39 AM | 引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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