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24 00:35:55在反民營化浪潮中如何繼續民營化的腳步?轉載自:【聯合報/社論/2003.09.22】 <台鐵工會>中秋罷駛抗爭風潮剛過,<中華電信工會>也將在明天赴立法院陳情;正在籌畫類似街頭抗爭行動的公營事業,還有<台灣菸酒公司工會>及<中油公司工會>;八家<經濟部>所屬事業工會更擬聯合要求<經濟部>,暫緩推動公營事業民營化。一時之間,一股反民營化浪潮似正乘勢而起。政府在疏通之餘,更應認真探究:為何推動了近十四年的民營化政策,會再次面對如此大的阻力。 自行政院於民國七十八年提出第一階段公營事業民營化名單起,推動民營化成為政府的重要政策;此一政策方針,不僅是起於當時全球興起的民營化風潮,亦是政府執行「經濟自由化」政策的重要一環,以減少對自由機制運作的阻礙。當政府一步步放鬆市場管制,許多占有壟斷市場優勢的公營事業,面臨民間新競爭者加入的挑戰,提升經營效率已是勢所必然。為此,政府以民營化,解除公營事業的政策任務,排除民意監督的干預及政府監管的束縛,使公營事業得以順利轉型因應。因此,民營化並非政策目的,而是提升公營事業營運效率的手段。 可是,從<中石化>、<中華工程>於民國八十三年移除公營事業身分,創下第一個民營化案例至今,政府推動民營化的過程與結果,卻是將民營化政策當成是目的,而非手段;於是,在為民營化而民營化下,作法上就顯得粗糙且不負責任。例如,政府要求公營事業擬定「最適資產規模」,以將所謂的閒置資產繳回國庫,固然有國家資產運用效率考量,但此舉亦形同減少公營事業民營化後可用資源,不免影響民營化後的競爭力;又如為減少員工反民營化的阻力,政府動輒訴諸營運不善即關廠、裁員等形同恐嚇的手法,以迫使員工支持民營化,往往引起員工的反感。 尤其,在政府曲解民營化的意義下,賣股票儼然成為民營化唯一的途徑,但又缺乏透明、公開的釋股程序,致使民營化出現了財團化的現象。其實,只要財團認真經營,能夠提升股東權益、造福員工,財團化亦非不可;但公營事業的財團化,卻在政商掛鉤的狀況下,出現不少事業資產被財團移轉自用的現象,讓民營化成為財團廉價攫取國家資產的管道。 ■■蜂報評註:財團認真經營?別鬧了!資本家入主公營事業是為牟私利,而非牟公司與股東之利,資產移轉自用或掏空資產,在國內外私營企業發生的情事不絕如縷,如美國「安隆案」即是著名的例子,何況公營事業民營化過程?而財團若不能廉價攫取國家資產,又何必向政府施壓迫使公營事業民營化?■■ 另一方面,檢視政府這十四年來的民營化成果,亦會發現:真正民營化成功的案例並不多見,反而看到一些假民營化之名擺脫監管,卻依然由政府操控人事的案例。例如<第一金控>、<中鋼>等政府依然有公股掌控的民營事業,其董事長的人事任命多非起自於專業考量,而以政治酬庸為主,不僅爭議時起,在強力的政治干預下,又如何達成提升經營效率的民營化政策目的呢? 在政府推動民營化政策之初,公營事業員工對民營化的抗爭與反對,是緣自於對民營化內涵不了解的茫然與恐懼;如今,民營化政策經過十四年的執行,有了經驗,有了結果,然而公營事業員工再次掀起反民營化浪潮,究其原委,卻是因為民營化政策的執行結果不符合預期,也令員工失望。因此,政府面對新一波反民營化浪潮,應是深入反省民營化政策的執行策略,並應找出民營化的新方向,而非純以公營事業工會間的串連行動視之;更不該將之汙名化,將反民營化塑造為既得利益者的反撲,甚至還扣上「反改革」的帽子。 民營化一直是輿論同聲支持的政策,其途徑亦有多種,除了釋出所有權外,釋出經營權、委託民間也都是學理上認為可行的方式;因而,政府在落實並選擇民營化的途徑時,應回歸民營化是「提升公營事業的經營效率」的原始基本目的,而非為民營化而民營化,以釋出股權為唯一選擇。而且,民營化政策成效的影響層面深遠,不僅是全民資產的重分配,也是各所屬產業市場秩序的再調整,更與人民福祉息息相關,自當謹慎為之。因此,反民營化浪潮的再起,也正提供政府檢視民營化政策的契機。 ■■蜂報評註:事實上,根據國外對合作工廠與職工所有制企業的學術研究,實施生產民主制度,讓員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更能提振員工勞動的積極性,激發創造力,促進改革創新與經營效率。■■ 由 發表於 September 24, 2003 12:35 AM | 引用迴響
為了後代子孫有良好的就業環境,我們必須結合各產業工會的€力量,來抗衡資方的壓榨及政府不當的政策,否則,過腦死及家庭暴力,將是未來的殺手。 Posted by: 王有享 發表於 November 27, 2004 10:56 PM 為了後代子孫有良好的就業環境,我們必須結合各產業工會的€力量,來抗衡資方的壓榨及政府不當的政策,否則,過腦死及家庭暴力,將是未來的殺手。 Posted by: 王有享 發表於 November 27, 2004 10:56 PM 為了後代子孫有良好的就業環境,我們必須結合各產業工會的€力量,來抗衡資方的壓榨及政府不當的政策,否則,過腦死及家庭暴力,將是未來的殺手。 Posted by: 王有享 發表於 November 27, 2004 10:56 PM 發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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