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2 21:17:22美國重返教科文組織後轉載自:【台灣立報/社論/2003.10.02】 9月29日,巴黎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蜂報註:教育文化科學組織)總部,美國國旗在睽違19年後,重新升起。於此同時,從WTO延燒而來的,一場關於文化產品貿易的風暴,也隱隱然蓄勢待發。 1984年,以反共著稱的美國總統雷根決定退出教科文組織,理由是該組織內部「共產主義猖獗」。如今,時移勢轉,被雷根稱為「邪惡帝國」的蘇聯已不存在,東歐的共產小老弟也已一一轉向,紛向美國求歡示好;華盛頓做為國際社會霸主,自然沒有理由再與擁有190個會員國的教科文組織賭氣。而這些年來經費拮据的教科文組織,當然敞開大門歡迎,因為,美國將承擔整個機構預算22%,堪稱是金主大老爺。為讓美國一回來就得以進入最高決策機制,還特別協調讓葡萄牙、希臘、盧森堡、摩納哥等國家退出「執行委員會」的競逐。 然則,華盛頓方面決定於今年重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當然也有它的算計。因為在9月29日到10月18日所召開的教科文組織第32屆大會中,所討論的焦點是要在2005年之前完成「文化多樣性」國際公約的簽署,而這是美國所最不樂見的。 早在2001年,教科文組織在大會中即通過文化多樣性的宣言,並獲得使其具有「強制性司法價值」的共識,而這一價值將透過共同簽署的國際公約來呈現。公約將保障會員國有自行制訂文化政策的權利,得以保護並支助國內的文化生產事業;亦即,確認文化在生產和交易上的「特殊性」,不能被視為一般的商品,而且這樣的認知應形諸於規章,包括在WTO之內。 好萊塢的影視產品長期橫掃全世界,在華盛頓也擁有龐大的遊說實力,對於強調「文化特殊性」、「文化多樣性」的國際公約,當然是抵死不從。這樣的公約一旦通過,每一個國家的政府將得以採取法律、規章或財政手段,來保護其文化或民族語言;同時,公約鼓勵與南方國家進行影視生產的合作計畫,以保障窮國也可以獲得發達國家的文化補助,並為它們打開在北方富國的影視行銷通路。對好萊塢而言,這絕對是場悖離利潤的巨大災難片。 影視商品是美國的出口大宗,如此型態的公約當然被視為「保護主義」,違反了自由市場競爭的基本原則。也因此,美國派赴教科文組織的外交官,逕將此制訂國際公約的提案視為「惡念」(Bad idea)。就實際上而言,美國其實是將「文化保護主義」執行得最徹底的國家:美國「文化消費」的進口比例只有區區2%。美國重返教科文組織,也預告了這將是繼WTO坎昆會議之後,另一個全球化議題的廝殺戰場。後續如何,值得有識者細心關注。 由 stingbee 發表於 October 2, 2003 09:17 PM | 引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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