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6 22:43:10

諾貝爾和平獎應該廢除?

頒諾貝爾和平獎,反諷和平?

轉載自:【民生報/2003.10.6】

■編按:10月10日,是「中華民國」的國慶日(至少阿扁總統還承認,本文就暫且稱之),也是今年諾貝爾和平獎的頒獎日,按照此獎的成立宗旨,應是表彰阻止不義戰爭而有功的人士,而自19世紀創設此獎以來,絕大多數的不義戰爭都是由帝國主義強權國家所發動,但是,卻未有任何一位反對抵抗帝國主義的人士或團體獲頒此獎,譬如反核武運動的領導人、阻撓以色列侵略屠殺巴勒基坦手無寸鐵人民的「人肉盾牌」等。可見得,此獎的評價原則及其委員會的組成若不是受帝國主義操控,至少是不敢挑戰帝國主義的淫威,故而,也就很容易理解,一百多個和平獎頒過了,而世界範圍內所發生的戰爭數卻是前者數十倍、甚至更多!當戰爭已成為美國龐大軍事產業的最重要獲利來源,當戰爭已被賦與在資本全球化下促進美國「經濟復甦」的角色任務,當武器從走私發展到公開的軍火貿易展,當美國政府與國會對「小型核武」解禁,當聯合國已無法約束美國帝國主義的「任我行」氣焰,當日本軍國主義已堂而皇之破除「和平憲法」的限制而捲土重來,諾貝爾和平獎的存在早已顯得多餘而諷刺了!建議早早廢除諾貝爾和平獎,否則,那一天被小布希「硬拗」到和平獎,那「和平」的意義可就要全面改寫了!
諾貝爾獎的創始人艾佛瑞德.諾貝爾,曾經懷疑他在19世紀時發明的炸藥,是否真的會因為太過致命,迫使世人再也不敢發動戰爭。如今,一百多個和平獎頒過了,「百年世事不勝悲」,戰爭機器依然經常發動,只是武器威力之強大,恐怖分子讓戰場無處不在,是諾貝爾做夢也料不到的。

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定於10月10日頒獎,一如往年,想必也會帶來情緒不一的反應。該不該得獎,固然引發熱烈討論。有趣的是,過去那些人「該得而未得」,也一再被拿出來談。以「不抵抗主義」成為和平運動典範的印度聖雄甘地,獲提名5次,全部「摃龜」。委員會承認「犯了不該犯的錯」。他們說,1989年把這個獎頒給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其中部分意義就是為了紀念甘地。

去年得獎者是美國前總統卡特,雖然來晚了,但總算結束一椿遺憾。有些人得獎後,的確為和平奔走更為努力。但也有人桂冠加頂後,反而自毀名譽,用戰爭機器來壓碎和平的果實。當委員會宣布,因推動改革開放的戈巴契夫獲得1990年和平獎後沒多久,「老戈」卻悍然下令蘇聯紅軍入侵波羅的海三小國,鎮壓當地的民主運動。1973年那一屆更是不堪回首。季辛吉與(北越的)黎德壽共同獲獎;黎德壽拒絕了,季辛吉欣然接受。但有人質疑,當初是美國發動侵越戰爭的,美國人憑甚麼獲獎?最反諷的是,不到兩年後,北越以武力統一越南。和平真的來了,但代價何其慘重;而和談與和平獎,又是何等的無能與無意義!

由 stingbee 發表於 October 6, 2003 10:43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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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和平獎的確沒有太多的意思, 全是沽名釣譽的家伙.


Posted by: 六翼的天使 發表於 October 7, 2003 11:5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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