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2 14:13:45

農業要告別單打獨鬥,但《農業合作社法》卻還躺在立法院裡?

編按:無庸置疑,台灣的小農制不管農業生產技術再高超,也抵不過WTO架構下國外農產品低價傾銷的滅絕。


要提高台灣農業的市場競爭優勢無它,一是台灣農政單位要效仿美國帝國主義與歐盟補貼出口政策,成立農產品對外貿易專責機構,協助農民拓銷世界市場;二是加速輔導獎勵農民單打獨鬥集結成各種產銷合作社,以統一生產經營、節約生產成本、促進整體生產技術提昇、充實銷售軟硬體設施,以及通過合作社之間的協調來規劃控制市場供需關係等。然而,僅剩一年多,我國農產品進口的緩衝期將結束,屆時外國農產品排山海地湧入台灣,而幾個會期前提送進立法院的《農業合作社法》還猶如木乃伊地躺在那兒,〈農委會〉不著急不積極,遑論忙於藍綠權鬥與權錢交換的立委諸公?

轉載:【中國時報/時報廣場/2003.09.17】
作者:葉義生(北市、立法院副研究員)

農業回春 告別單打獨鬥

近日報載刊登二則新聞,一為嘉義縣果農文旦柚甜度達十八度,每公斤拍賣價高達四百五十元;一為屏東縣稻穀每千台斤六千元,不敷成本,農民苦不堪言。

我國入世已屆滿一年,隨著政府逐年調降進口關稅,及國外廉價農漁產品大舉叩關,農業的衝擊日漸加深,可以說面臨生死存亡之瓶頸。

只有夕陽產品,沒有夕陽產業,事實上,今日個別農民或農會的單打獨鬥,根本無法在國際競爭中立足。故強化農會與產銷班的功能,並加強推動策略聯盟,整合各類農業資源,以發揮團隊效率,彌補小農生產之不足。

今天外國及大陸農產品可進口,我國優良農產品一樣可外銷,尤其是大陸沿海地區如上海、北京、廣州等大城市,一般民眾所得較高,且臺商及外商聚集,消費能力強,,交通便捷,是優良的消費市場,值得大力開發。此外與外銷有關的商情收集與傳達、品質的控管、行銷通路的佈建、病蟲害與農業用藥的管制等均為重要的課題。

日本之所以成為經濟巨人,除了注重研發創新外,其關鍵技術掌握在自己手中有絕大的關係。常在報章雜誌上看到部分農業人士沾沾自喜地談及在大陸發展上的成就,令人聞之憂心忡忡,擔心我們的優勢將逐漸喪失。今後除政府加強查核外,可利用農會、產銷班、合作社等基層組織的力量,加強掌握、勸導與通報,阻止關鍵技術與良種外流,維持我國農業之優勢。

由 bee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3 02:13 PM | 引用
迴響
發表迴響









記住我的資訊?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