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2 14:14:50

在總統大選前,發起人民抗稅運動吧!

編按:或許你會對國債危機很無力,或許你會對財政惡化很憂心,或許你會對政府拼命為資本家與富人減免退逃稅很憤怒,但是你都無可奈何!看完這篇報導之後,或許我們該下定決心,在總統大選前的繳稅期間,發起一場人民抗稅運動!

轉載:【東森新聞報/記者葉素萍/台北報導/2003.09.18】

搞自肥叫我第一名
93年基金怪現象:浮編便當費、兼職費

台聯立委程振隆18日指出,93年各單位所屬基金預算隱藏怪現象,最喜歡開會吃便當的是「921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平均每人每天要吃2.26個便當;平常不愛與外界打交道的「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卻編了3971萬「公關費」;「行政院開發基金」甚至幫「民間企業代編顧問費」,變相增加自己兼職收入。部份基金明明虧損連連,卻大剌剌地幫自己編列「績效獎金」。

93年度行政院所屬各單位基金預算報告書日前已送到立法院,程振隆發現,當中隱藏諸多不合理,許多基金共同的毛病是編列金額浮濫,以加班費來說,〈農委會〉的「畜產改良作業基金」,平均每人每年編列19.9萬加班費,若1個人1小時加班費150元,1天加班3小時,一年所需加班費也不過16萬4250元。

還有一堆喜歡開會吃便當的單位基金,「921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拔頭籌,共編列165萬誤餐費,若以1個便當80元計算,等於1年要吃掉2萬625個,換句話話,編制內的250人平均每人每天吃掉2.26個便當才吃得完,程振隆反問「政府執行災區重建的績效,難道是建立在拼命開會與吃便當嗎?」

最喜歡出差的是「健康照護基金」,平均每人每年差旅費達57.9萬元,若以1天1500元差旅費標準計算,等於一年365天可報385天的差旅費,豈不是鼓勵公務員天天出差?更令人不解的是,平時最不喜歡與外界打交道的軍方單位,卻編了最多的「公關費」,例如國防部的「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一年公關費高達3971萬,若以1桌餐宴1萬元計算,等於每天可以請客10.8桌。

也有基金喜歡搞「自肥」,程振隆發現,行政院「921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編制內250人除了本薪外,每月還可以多領5000元的「工作獎金」,執行長郭瑤琪、副執行長吳育茂、丁育群、黃文曲與政務委員更可多領首長的特支費共401萬元,這筆經費一半支出依規定不需要報收據便能支出,等於是首長的私房錢,程振隆不解「這筆基金究竟是在幫忙災民還是幫助公務員?」

另外在「行政院開發基金」中甚至有「幫民間企業代編顧問費」,93年該基金新增顧問員額33人,這筆錢是用來支付給開發基金派駐在營運虧損的民營企業官股董監事代表,因這些民間企業賠錢無法付董監事出席費,開發基金此舉等於是「拿政府的錢來幫企業付薪水」,更令程振隆氣憤的是,掛名官股代表的77位董監事中,有22人也是屬於開發基金的編制人員,這些人明目張膽地替自己增加「兼職收入」。

「醫療藥品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等營運虧損累累,相關醫院人員每年照領5個月的績效獎金,程振隆質疑,這些單位赤字一片,何來績效之有?

最令程振隆百思不解的是,〈內政部〉的「平均地權保護自耕農及重劃工程作業基金」,編制共53人,編制車輛高1344台,平均每人可使用2.5台車,93年該單位還要再花76萬來購買20輛機車,這些車輛到底要給誰騎呢?而〈法務部〉的「監所作業基金」專任員工僅15位,93年卻編了8位可能因公死亡或亡故的「撫卹金員額」,如此高估員工的「陣亡率」,不知其目的何在?

程振隆說,過去這些基金預算送立法院審議時幾乎全額通過,年復一年造成各單位在編預算時毫無成本概念,長久下來勢必拖垮財政,這些例子只是冰山一角,如果相關單位提不出合理解釋,預算一定全部刪除。

由 bee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3 02:14 PM | 引用
迴響

看了ROACH的回應,關於「約聘僱人員」與「正是員工」間的關係應該更被檢討。
現在很多的公部門裡,所謂的「約聘僱人員」佔了一大半,相較於「公務人員」,他們確實是所謂的「基層」;「基層」是什麼,「基層」當然就是事情最多、做事最累的人,那為何這些坐領高薪的公務員可以每天四處開會,或者都把業務丟給「約聘僱人員」去做呢?而這些主管及的公務員,基本上都握有是否任用「約聘僱人員」的權力,如此的問題又該如何去面對?誰來給這些一年或兩年一聘的「約聘僱人員」保障?
程振隆所提之數據或許如ROACH所言,但也並非全部如此,數據誇張是一回事,這份報導背後所隱藏的問題才是我們更應該去面對的不是嗎?
另,關於政府各單位所編列「委辦費」的問題,其實有很多接受委辦的機關(團體),他們都會派駐一些「人員(力)」政府單位裡(配合案子的進行),既然這些機關(團體)已經拿「委辦費」,也自己請人(助理)來做了,基本上這些派駐在政府單位的人,他們要自己養才對,又為何這些人最後都變成了「約聘僱人員」,除了人事費用外,其他的費用還是公部門支出,這是否又代表著「委辦費」的編列是又嚴重瑕疵的?!


Posted by: 約聘僱人員 發表於 October 13, 2003 01:12 AM

提醒寫「編按」的朋友:程振隆立委在計算數字時,沒有把各單位的約聘僱人員計算在內,才會產生這些誇張的數據。如果把約聘僱人員算進去,則數字就會合理多了。

約聘僱人員也是人,同時也是許多公營事業的主幹,更是以蜂報一向關心的中下階層居多。如果這些預算被刪,第一個倒楣的一定是「編制外」的約聘僱人員,搞不好約聘僱人員以後開會要自己買便當、出差要自己付車費、殉職沒有撫卹金、加班沒有加班費。

羅文嘉前一陣子揭發的公法人基金會的高薪,或許是更需要關注的問題。請小心不要波及公營事業這些朝不保夕的基層約聘僱人員。


Posted by: ROACH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3 05: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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