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17 18:00:34主計處統計 6成家庭是貧戶■轉載自:中時電子報2003/10/15修淑芬 根據主計處去年統計,台灣約有6成的家庭被列入中低收入戶,意即有高達1286萬人口成為所謂的「新貧」階級。社會學者分析指出,這些新增的貧戶以找不到工作的待業者為主,其中,女性單親家庭更是新貧窮階級的「新弱勢」族群。 台大社會學系教授薛承泰今天提出新弱勢的觀念。他指出,過去傳統認定「貧窮」等於「弱勢」,且通常以「家戶」為分類單位,但當今「新弱勢」應以「個人身分」為認定。因為這波弱勢者未必在經濟上窮困,而是無法站在平等的立場上,去取得公平的社會資源與機會。這些人包括有家庭危機者(如單親家庭、災難家庭等)、身心障礙者及偏遠離島民眾。 薛承泰表示,目前台灣約有86萬人領有殘障手冊,但當中多數人是不符合社會補助的標準。而同屬歸類為貧戶的「單親家庭」、「外籍通婚家庭」則高達有30萬戶之多。這群人口長期以來是社會補助忽略的對象,普遍發生有調適、就業或子女教養的問題。 國策顧問柴松林教授也指出,台灣當今最嚴重的問題是所得分配改變、貧窮人口不斷增加。若將台灣680幾萬戶分成10等級,所得最低與最高者在15年前連續有20年維持15倍的差距,但最近10幾年每年差距不斷擴大,前年差距擴大到61倍,去年更增加到93倍。柴松林表示,今年的情況一定比去年更嚴重,因為所得最低那一級的民眾是連收入都快沒有了。 若根據每年家庭收支調查,薛承泰表示,在民國90年之前的30年當中,收支最高等級與最低等級的差距在4.5到5.5倍之間,民國90年卻突然增加到6.39倍,去年則維持在6.16倍。檢視當中的變化,3年前最低所得的家庭平均可支配約31多萬元,前年卻驟降到約28萬元,但是最高所得的所得水準卻呈上升趨勢,去年創下180萬元的新高。 因此,薛承泰指出,台灣民眾的生活水準一下子就倒退了7年。近2、3年來,台灣失業人口始終維持在50多萬人以上,若連同其家人保守估計,在台灣受困於經濟問題的至少有150萬人。 迴響
不知道主計處是如何定義這個「新貧」一詞的。一般來說,所謂的「新貧」意指working poor,也就是只雖然有收入、但實質收入(也就是豐偉所說的可支配所得)越來越少的一群人,但是很奇怪的是,在這篇報導中卻有這一段話「社會學者分析指出,這些新增的貧戶以找不到工作的待業者為主」,問題是,找不到工作的待業者雖然很可能是、但未必一定是貧戶或新貧。我看,要不是記者沒有理解人家說的、就是所謂的社會學者亂說一通,結果讓大家在這兒有了這場小小風波,哈! Posted by: 台灣男色 發表於 October 19, 2003 02:37 PM 我發現我們社會有這麼一種傾向: 敵我二分. 敵視某一方的, 就把對方的一切全說爛, 說得很誇張. 擁護某一方的就拼命否認, 連無可否認的事實也要否認. 我建議以是非來取代敵我, 讓我們追求是非, 而不是追求打倒敵人. 是非不分才是我們的敵人. Posted by: 陳真 發表於 October 19, 2003 02:20 PM 嗨, 豐偉, 是偶. 我認同你說的, 不認同這位陳筱芬的抹綠油精. 我們要批評一個對象, 單是講其中一小部份就夠猛了, 完全不需要再故意誇大其詞. 這只會使人們減少對我們的信任. 事實性的東西跟評價性的東西應該分清楚. 台灣如果有六成貧戶, 那還得了. 這不是事實. 新貧是新貧, 貧戶是貧戶. 這位陳筱芬該不會說我也是扁迷嗎? 十多年前我是, 但是, 1989 年以後就不是了. 而且, 我也懷疑這段電子報的真實性. 民進黨講話不會這麼老實. 如果他們講話這麼老實, 那倒很挺值得尊敬. 也許妳是看到他們的內心, 但是他們從來不會把內心的話講出來. 總之, 我不信這段電子報是真的. 陳真 2003. 10. 19 Posted by: 陳真 發表於 October 19, 2003 02:08 PM 再給樓下的「陳筱芬」: 我到 google 跟總統府網站搜尋過了,阿扁電子報好像沒有如你所說內容。你引用的那段,看來並不是出自阿扁電子報的原文,或許是出自你的記憶,但記憶難免會跟原文有些出入。阿扁電子報已經出刊一百多期了,我沒辦法一一閱讀,是否你可找出當初你看到的電子報是哪一期,讓我們來看看阿扁電子報的原文到底是怎麼說的?怎麼會看起來這麼離譜? Posted by: ROACH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3 09:58 AM 再又: 樓下的所舉的「阿扁電子報」的口吻真是笑死人。可以說一下這是那一期阿扁電子報的內容嗎? 我對於討論名詞的用法比較有興趣。至於你如果在阿扁電子報看到什麼好玩的說法,那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因為我只看過兩三期阿扁電子報。 Posted by: ROACH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3 09:07 AM 如果這六成是「新貧」,新聞標題就應該用「新貧」,而不是「貧戶」。「新貧」跟「貧戶」是不同的名詞。 「貧戶」有貧戶的用法,但「貧戶」的定義過於嚴格,所以後來有人發明了「新貧」這個名詞,用來形容雖然不屬於「貧戶」,但可支配所得其實不多的這群人。 這篇新聞講的是「中低」收入戶,既然是「中」收入戶,就不可能是「貧戶」。但這些人可支配所得可能不多,所以也有一部分可說是「新貧」。但「新貧」跟「貧戶」畢竟是不同的概念。如果「有六成是中低收入戶」,就不能說是「有六成貧戶」,但可以說「有六成是新貧族」。 名詞的定義當然是重要的,因為這是人與人溝通的基礎。另:隨便說別人是「扁迷」,這是戴「綠」帽,跟隨便說別人被中共收買之類的「戴紅帽」手法,是一樣惡劣的。 Posted by: ROACH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3 08:59 AM 樓下的ROACH君, Posted by: 陳筱芬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3 01:28 AM 主計處說的是有六成為「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是「新貧」,但不全然是「貧戶」,這兩個名詞有些類似,但畢竟還是不同的兩個詞。 Posted by: ROACH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3 11:46 PM 發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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