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7 18:17:38公投新憲法前言轉載:【中國時報/觀念平台/2003.12.05】 陳總統宣布要於明年三月廿日舉行防禦性公民投票,此舉不但引起泛藍陣營抨擊批評,更引起新潮流系立委,甚至副總統以及軍方的「異議」。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外交高層也以漸趨明顯的說法來明確表示反對台灣獨立。 這裡其實有兩個弔詭:第一,依照公投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來看,防禦性公投應該絕對是以國家主權獨立為前提,而這個國家除了是台灣/中華民國之外,不會有別的可能。所以以美國反台獨的態度來反對防禦性公投相當奇怪,台灣不已經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嗎?所以美國反對的不是防禦性公投,而是此種公投的前提:台灣主權。 因此第二,也許當前威脅台灣主權的,還不一定是中國飛彈,而是美國的言辭恫嚇。就像有的人總以為穿上了西裝就不是勞工,不少人也總是認為台灣並非第三世界國家。歪打正著的是,台灣果然並非第三世界國家,而是第三世界的「非國家」。而這個非國家的處境,與其單方面的看到中共的威脅,更應多方位的察覺美國霸權對台灣的宰制。如果中國對台灣有「軍事」威脅,美國對台灣一樣有「反軍事」要脅。 戰機對戰機,飛彈對飛彈,美國不正以「不作為」(不賣軍火)來要脅否定台灣主權嗎?難怪有人說,要是台灣成為美國一州或屬地,每年交給美國的稅可能都比買軍火便宜。何不考慮把此列為「防禦」公投的選項呢?其實阿扁略嫌躁進的防禦公投主張,已經陷泛綠大選於茫茫。明知中間選民是勝負關鍵,卻偏往偏鋒走。不過如果不願意自找下台階,阿扁倒是可以考慮以「新憲法前言」作為防禦公投的標的。 憲法前言是否為憲法的一部分,固然有肯定與否定兩種主張,以我國憲法前言的內容配合當前環境來看,恐怕以否定說比較合理。因此公投一份新的憲法前言並非修憲。有趣的是,這也不是制憲,而是開啟台灣人民政治命運前景的一份宣言。只要內容穩當,不但泛藍難以反對,中美兩大威脅台灣主權的國家亦無話可說,更可以開啟往後制憲/大幅修憲的契機。 新憲法前言可以包括下面四個重點:宣示台灣主權獨立與擁有自由民主之體制;不排除在未來中國自由民主與經濟發展達到相當程度時可協商統一;任何變更台灣現狀的決定應由台灣人民公投決定;為因應新世紀的發展需要,台灣人民需要一部新憲法,原中華民國憲法必須全盤凍結適用。 以台灣這種殘缺式主權狀況,這四大重點方向大概是防禦中美威脅的最佳政治前景方案了。而且如果不務競選伎倆之虛,真正為台灣前途計,以「民生主義擅場時代」為思考背景來全盤翻修憲政體制,也已經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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