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0 21:52:11新聞眼》美國嗆聲 台灣下一步怎麼走轉載:聯合報/2003.12.10/丁萬鳴 可見美國在宣揚保護智慧產權尊重創作價值的同時,背後還有更大的現實利益考量,台灣加入世貿組織後,美國口口聲聲要求我國必須履行世貿組織有關保護智慧產權的規定,但自己卻忘了特別三○一條款基本上就違背WTO精神,因為WTO要求各會員體間所有爭議,要回歸WTO的解決爭端機制..... 編按:一個地球,兩種標準。智慧財產權問題上的爭端,再度說明了這顆行星在美帝國主義統治下的悲哀境況! 台美一年一度的智慧財產權談判今天將在台北召開,由於適逢中共總理溫家寶訪美,美方特別要求負責談判的經濟部低調處理今年的台美智慧財產權談判。 不過,代表美國權利人團體的國際智慧財產權聯盟會長史密斯,在昨天召開的台美保護智慧財產權研討會上卻嗆聲,台灣如果無法保護智慧產權,就別想和美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 眾所皆知美國政府處理對外經貿議題上,一向是忠實反映美國業者的利益,史密斯的言論,基本上已明確傳達美方的旨意,保護智慧產權是當前台美經貿對話核心,台灣這方面如果不能百分之百讓美方滿意,想和美國發展更親密經貿夥伴關係有所困難。 美國自1988年修訂「貿易法」增訂特別三○一條款後,連年將我國列為特別三○一觀察員國家,過去三年更連續將台灣列為特別三○一優先觀察國家,逼迫台灣在智慧產權諮商中讓步,不斷按照美國想法,修改和著作權相關的法案,否則就威脅要對我實施貿易制裁。 表面上美國似乎將保護智慧產權視為普世價值,實際上對不同對象採取了不同標準,例如美國連續5年將盜版最猖獗的中國大陸,列為更嚴苛的三○六條款監督國家名單,依規定美國對列入三○六條款的國家侵犯智慧財產權,可不經調查逕行採取貿易制裁手段,但5年來美國不僅從未對中共採取任何報復行動,還給予中共永久最惠國待遇,協助其加入世貿組織。 可見美國在宣揚保護智慧產權尊重創作價值的同時,背後還有更大的現實利益考量,台灣加入世貿組織後,美國口口聲聲要求我國必須履行世貿組織有關保護智慧產權的規定,但自己卻忘了特別三○一條款基本上就違背WTO精神,因為WTO要求各會員體間所有爭議,要回歸WTO的解決爭端機制。 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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