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9 00:46:08

彩券盈餘半數肥了政府

轉載:【中國時報/高有智/台北報導/2003.12.20】

「公益彩券」的盈餘日前突破五百億元,雖然美其名為公益使用,<彩券盈餘監督聯盟>卻抨擊地方政府濫用分配盈餘,支用在與社會福利無關的經費,欠缺監督機制,聯盟成員<殘障聯盟>秘書長王榮璋說,超過兩百億元的彩券盈餘分配款淪為地方政府的私房錢。

<彩券盈餘監督聯盟>結合<殘障聯盟>、<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智障者家長總會>、<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兒童福利聯盟>等社福團體;依據該聯盟統計資料,截至今年十月底,彩券盈餘高達四百八十六億元,其中分配給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的部分超過兩百四十三億元。

王榮璋說,<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曾決議地方分配彩券盈餘需用於社會福利預算,但是,各縣市執行率普遍偏低,而且不當挪用的情形花招百出,「彩券盈餘淪為地方政府的私房錢」。

王榮璋表示,許多縣市使用彩券盈餘不符「社會福利」項目,包括用在教育支出、民政支出、公園整建工程或殯葬設施工程,部分縣市甚至直接補助允諾加碼的敬老津貼支出,發錢了事,例如連江縣毫不掩飾就將彩券盈餘結餘款直接充公,都未用在社會福利工作。

雖然目前中央主管機關已訂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獲配公益彩券盈餘運用應行注意事項」,也規定地方政府需以基金或收支並列方式管理運用彩券盈餘分配款,清楚交代盈餘去向,不過,聯盟也點名基隆市、新竹縣、南投縣與台東縣等四個縣市卻違反規定,以「統收統支」方式管理,此舉難避免黑箱作業,卻未曾受到任何處分。

王榮璋說,部分縣市政府還企圖以彩券盈餘替代公務預算,變相削減社福經費,完全違背公益彩券設置的精神,例如,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原本固定編列補助民間社團的公務預算就全數刪除,一律以彩券盈餘支應。

王榮璋也說,各縣市政府目前大都未訂定彩券盈餘管理辦法,也欠缺具公信力的監督管理組織,報表資料再三修改,恐有作帳之嫌。中央主管機關應該明文規範地方政府彩券盈餘分配使用方式,同時要求成立監督機制,廣納民間學者專家與社福團體代表,以有效運用彩券盈餘。

由 bee 發表於 December 29, 2003 12:46 A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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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名為公益就應用在相關名目,結餘多肥了地方政府,苦了需要協助的弱勢團體,是否違背公益的名義?請大家向政府問問看,到底雖要負責監督。我不要看到統獨之爭與藍綠之口水,要的是弱勢團體的重視。


Posted by: 張玉廷 發表於 December 30, 2003 04: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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