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30 21:18:44公投新憲「向左走,向右走?」轉載:【泛紫聯盟網站/泛紫論壇】 如果,明天就要公投,這一部憲法到底什麼實質內容?人民需要的,豈只是改國號而已? 公投議題吵得火熱,但卻看不出新憲跟人民最重要的關係何在? 在法國大革命揭示「自由,平等,博愛」的理念之後,一七九一年,法國第一共和憲法中出現了這樣的內容:「國家應設置公共救濟機構,以收養孤兒,並照顧貧弱疾病者,亦應設法使所有健壯的貧窮勞工,擁有工作機會。」這個條文,被認為是國民生存權、社會權發展的濫觴。 現代憲法的發展,從十八、十九世紀的自由權,政治平等權,已經進展到二十世紀的社會權、環境權等新興的公民權利,這不但是憲法法學的焦點,也是勞工組織與社會弱勢團體最重視的問題。然而,在此次泛藍與泛綠陣營的公投立憲口水戰中,新憲的主角,竟然僅僅是國號,國旗等國家主權的符號問題! 我不禁要問:新憲法究竟是要向左走,建立一個重視公民權利的福利國家?還是要向右走,創造一個以平等理念作點綴的新自由主義政權? 在目前的憲法中,繼承了孫文學說中傾向社會主義的部份遺產,包括平均地權、節制資本、公用事業國家專營、實施社會保險制度、推行衛生保建與公醫制度、推行義務教育等等;至於憲法增修條文,則加入了生態保育、全民健保、兩性平權、保障身心障礙者及肯定多元文化等條文。但是這些基本國策,在新自由主義式的經濟全球化衝擊,及政府連年減稅所造成的財政危機影響下,政策不是背道而馳,就是大打折扣。 法學界目前已經傾向認為,基本國策雖然是指導性條文,政府仍不應違憲,然而藍、綠陣營都有政策違憲的嫌疑。比方說,民營化政策與憲法意涵就有極大的落差,自一九九四年國民黨政府主導了<中鋼>、<中石化>等四家公司民營化以來,民進黨執政後甚且宣示要加速民營化。另外,像托育與養老的問題,在歐洲福利國家早已行之有年的托育津貼與年金保險,而台灣從國民黨時期就延宕的勞工退休金改制及國民年金政策,卻仍在工會主張「改為附加年金與社會保險」,及財團提出「個人帳戶制」之間相持不下,官方竟還一度支持後者,嚴重違反了憲法的社會保險精神。民進黨政府雖通過了《兩性工作平等法》中的托育津貼,都以政府目前沒錢為理由,遲遲無法發放。 在憲法當中節制私有財產已不可能,社會權更不受重視,台灣福利體制已亮起紅燈。托育、托兒與高等教育高度商品化,生孩子養到上大學代價太高,使台灣成為全世界生育率最低的地區之一。《勞基法》退休金舊制,讓勞工年資與公司共存亡,造成四分之三以上的勞工領不到退休金。國公營事業民營化,造成數萬名員工喪失工作權。上述問題讓人不得不懷疑新憲法真能給人民更多的保障嗎? 公投新憲議題如此熱門之際,憲法基本原則中「確保人民的生存權與社會權」這樣重要的民生問題,泛藍、泛綠陣營竟然隻字未提!就連國會改革與憲政體制的選擇,也淪為跑龍套的角色!如果,明天就要公投,這一部憲法到底什麼實質內容?人民需要的,豈只是改國號而已? 新憲法,不應該只爭第一條。除了政治體制的改革外,台灣更需要一張社會安全網,一個健全的福利體制,一個對法國大革命以來,全世界弱勢民眾爭取「自由,平等,博愛」的公民權利的承諾。 迴響
發表迴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