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2 00:28:08「曉玲嫁給我吧」樂透猛廣告 公益變調轉載:中國時報/時論廣場/2003.12.31】 連日來「曉玲,嫁給我吧!」這支無「主」求婚廣告引起坊間好奇,也大概戲弄了不少人,多數的閱聽人初聞或許摸不著頭緒,以為台灣真有這等痴情郎,欲藉由電子及平面媒體大膽公開表達愛意,甚至驚訝於求婚者財力的「雄厚」,但自曝光是台北銀行為了賣「大樂透」製作的宣傳品後,才驚訝於賣大樂透真的「所費不貲」,北銀是否真有這個必要,以商業宣傳的手法斥資來賣「大樂透」,不無存疑。 繼「喜歡,爸爸買給你!」遭到外界批評後,「曉玲,嫁給我吧!」似已失去了公益原味,甚至從不怎麼唯美浪漫的訴求,到現在噱頭十足的商業包裝,相對「大樂透」背後隱含的社會價值意義,恐怕不是千萬分之一的中獎率,即可美夢成真、萬物皆有了得。 從「曉玲,嫁給我吧!」的樂透求婚大放送,這支廣告的釋出,或許確可達到「樂透」促銷目的,但畢竟樂透不是定位在「商業產品」,大手筆的促銷手法似也大可不必,除了賣創意引人注目,進而拉高標的物的印象外,恐怕將失去當初定位在社會「公益」的價值意義。 問世間情為何物?如果「樂透」一直摃龜,廣告中的男主角還有勇氣向曉玲求婚嗎?男士們可得好好想想。 由 bee 發表於 January 2, 2004 12:28 AM | 引用迴響
-___-如果我沒看錯 Posted by: maggie 發表於 January 2, 2004 05:06 PM 發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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