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8 22:39:05強暴有理?轉載:【中國時報/本報訊/2004.01.08】 英文有個字,叫做「hate crime」,中文並無確切譯名,泛指因種族、地域、國籍、職業、地位差異,而產生的暴行。當年納粹提倡亞利安種族主義,尤其視猶太人為低等賤民,二戰之前,德國幾個大城市,就徹夜砸毀猶太商店,碎玻璃滿地,德人戲稱為「水晶之夜」。二戰時期,納粹德國更是屠殺六百萬猶太。...... 侯姓立委倡言強暴中國大陸女性,事後雖然道歉,但卻依舊振振有辭強調,此舉是為了抗議中國大陸蠻橫無理,歉雖道了,卻無悔意。 英文有個字,叫做「hate crime」,中文並無確切譯名,泛指因種族、地域、國籍、職業、地位差異,而產生的暴行。當年納粹提倡亞利安種族主義,尤其視猶太人為低等賤民,二戰之前,德國幾個大城市,就徹夜砸毀猶太商店,碎玻璃滿地,德人戲稱為「水晶之夜」。二戰時期,納粹德國更是屠殺六百萬猶太。 二戰之後,「hate crime」暴行更是隨處皆有,從南斯拉夫到盧安達,打起內戰講究種族屠殺,強暴女人更是小事一樁。文明國家也少不了這玩意兒,美國白人搞三K黨虐殺黑人,黑人就拉起「黑豹」、「氣象人」等組織回殺白人。 史蹟斑斑可考,多數「hate crime」都發展成族群間的仇視意識,進而走向彼此對立,甚至集體對抗。因而,任何民主成熟的國家,如奧地利、如澳洲,只要有政客鼓舞類似意識,都會被罵到臭頭。侯姓立委主張,表面看是抗議中國大陸蠻橫,骨子裡卻是鼓動類似「hate crime」,尤其是語言上等於暗示體力優勢男性可以殘害體力弱勢女性。“政治正確”上或許站得穩,但對自豪於人權立國與文明先進的台灣而言,卻是絕對需要譴責的。 由 bee 發表於 January 8, 2004 10:39 PM | 引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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