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26 20:06:20

聰明的台灣,早該想到這些對的作法

轉載:【新新聞週報/880期/新新聞論壇/黃文雄觀點】
作者:黃文雄(國策顧問/e-mail:forum@new7.com.tw】

第一個例子。最近伊朗發生大地震,千年古城一夕倒塌,死亡人口幾近四萬,遠高於國人記憶猶新的九二一。然而,臺灣做了甚麼?一組出發過遲的救援隊和十萬美金的捐助!臺灣能做的,真的祇有這麼多嗎?....

在前幾期的本論壇,陶儀芬教授從所謂飛彈公投出發,做了令人警惕的省思。陶教授的文字已經非常精簡,最好是直接引用兩段。她先診斷臺灣目前的國際困境以及至今的因應之道:

自一九七O年代,中國與美國關係正常化之後,臺灣對於美國冷戰圍堵的戰略價值一直在消融中。但因應臺灣內部民主化與中國崛起所引起的「反中」情緒,臺灣一直沒有機會對這個新的國際形勢進行理性的政策辯論,發展新的論述,建構新的國際策略。無論藍綠陣營在國家認同問題廝殺多激烈,他們對後冷戰時期的國際戰略,都是建立在一廂情願地對美國將中國視為新的圍堵對象的期待上。這樣的戰略思考不但風險高,而且也阻礙了臺灣發展自我國際人格的可能。

然後以「飛彈公投」為例,她說:

「以公民投票的形式要求中國政府撤除對台飛彈部署」不應只被輕率地當做是一個炒作選情的策略,它應該是面對中國武力威脅一個新的戰略觀的提出。如果要讓這個戰略觀在國際現實政治中可行且受到區域其他國家的重視,它必須要有深刻的哲學基礎,以及依託在這個價值體系上所建構起來的一套世界觀。同時,進一步以這個新的世界觀重新反省臺灣的國家特質、臺灣在國際社會可以扮演的角色,以及臺灣與中國的關係...

陶教授並且接著呼應黃長玲教授,描繪了「臺灣自許為在亞洲提倡進步國家」的願景。

以人道救援建立價值認同
臺灣是一個極端功利取向的社會,國內研究國際關係的學界更幾乎清一色的是奉「國際問題沒有道義可言」為圭臬的所謂「現實學派」(realist school),而陶教授卻很「不識相」地連「哲學基礎」和「價值體系」都搬出來了。我很擔心她這篇文章太輕易地就被認為「陳義過高」而被分類歸檔,因此,很想嘗試想像幾個具體的例子,看看是否有助於挑起陶教授所期待的討論。

第一個例子。最近伊朗發生大地震,千年古城一夕倒塌,死亡人口幾近四萬,遠高於國人記憶猶新的九二一。然而,臺灣做了甚麼?一組出發過遲的救援隊和十萬美金的捐助!臺灣能做的,真的祇有這麼多嗎?讓我們想像一下有甚麼另類的做法。首先,當然是及時派出平時(或至少九二一以後)已經請資深國際救援組織來台訓練過的救援隊伍。第二,撥出更符合震災嚴重程度的金額捐給像<無疆界醫生>或Oxfam(樂施會)的知名國際人道組織,唯一的條件是這些組織必須為我們派出的義工實地訓練,以累積我國際救援的人才和經驗。第三,徵召國內及留外的古蹟及藝術修護人才協助古城的文化重建。第四,資助NGO發動民間募款與招募救援義工。

暫且不談道德的內在考慮,這樣做有甚麼比較功利的好處?

第一,這是一個建立臺灣道德和政治主體性的好機會,有助於沖淡臺灣跟著美國亦步亦趨的「保護國」形象。第二,即使有人懷疑我們這種做法的政治動機,他們也不能否認其對伊朗災民的實際幫助,有可能連犬儒的人也不得不佩服臺灣的智慧和想像力。第三,這是完全可以操之在我的行動,而透過已有公信力的國際人道組織進行,美國和中國也很難找碴。第四,有助於抵消當初政府擁贊美國攻打伊拉克在阿拉伯世界所留下的負面形象和後果。第五,在「全球公民社會」已逐漸成形的今日,資助國際人道與人權組織並建立合作(例如代為訓練國際人道救援人才)關係,累積起來,將是我國發展國際關係的一項重要資產。第六,政府和民間的共同參與行動,不也將有提升整個社會的視野,逐漸建立一套新的價值認同的效果?

尚待解放的道德想像力
讓我再舉一個例子。不久前有關SARS和WHA的風波,使臺灣受到國際的注目。政府其後也編列五百億因應SARS的特別預算。很可惜的是,用於SARS研究的不到十分之一。假設我們撥出更大的比例或另一個特別預算,來組織一個結合國內和國際的研究團隊或網絡,並且,宣佈研究出來的試劑和解藥將免費或低價提供給GNP低於某一水準的所有國家。和歷年來大量金援非洲和拉丁美洲某些獨裁政權相比,這不也是一個極為聰明的效益/成本分析?一個永遠可以讓國人感到自傲的作為?

這兩個例子似乎有幾個共同點。第一,兩者都可以操之在我,而且是臺灣能力所及。第二,兩者都有目的與策略、價值與功效、利人與利己皆能合一兼顧的好處。第三,兩者都有朝一個可欲的方向改變臺灣的自我認同和國際對臺灣的認定的可能。我左思右想,反覆分析,兩者如果有其「烏托邦」的地方,似乎祇有相對於我們至今尚待解放的認知和道德的想像力而言,才能成立。這也是我故意用比較功利的角度分析兩者的好處的原因。進步,不一定很邏輯的先有一套陶教授所說的「價值體系」和「哲學基礎」,然後付諸實踐。進步,往往來自先因功利的計算,做對了事情,然後,透過「言行趨同」(cognitive consonance)的心理機制,對的理由隨之而來,為價值體系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社會心理基礎。如果我們能持續推動想像力的解放,並不是沒有「一不小心」因為一試有成而打開一試再試的良性循環的可能:畢竟國人追求國際承認的集體焦慮極為深層強韌,對單單依賴美國的風險也不是全無認識和感受。

藉人權與國際接軌
讓我再舉一個比較有關人權的例子。扁政府幾年來不是在「人權立國」的口號下有一系列「和國際接軌」的人權政策嗎?可惜,這些政策受到國際人權運動的注目遠超過於國內,至今執行的成效也還相當有限。例如,ROC一九六七年簽署的兩個基本人權公約之批准手續的國會審查部份尚未完成,《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還躺在立法院(仿英國和愛爾蘭等國),將國際人權規範國內法化的《人權法》也還在日內瓦ICJ的協助下繼續起草中(這部份倒是因為追求嚴謹而非出於怠惰)。這些都是現代人權國家的標準基礎設施。

如果花上幾年,建構實施有成,我們是否還可以考慮要求「加入」(技術名詞是accede to)四個「開放給所有國家」的(兒童、婦女和反酷刑以及反種族歧視)國際人權公約?這等於送給全球國家一個道德的難局:要不要接受臺灣對普世人權的承諾這個國際人權運動所贊許推動的作為?這個場域,比起每年例行性要求重回聯合國的動作不是更加「現實」得多嗎?

英文有句話說「對的做法(也)是聰明的做法」(What's right is what's smart)。即使國際超強如美國,小布希周圍那批右派人士也不得不終於體悟「力即理」(Right is might)有其限度。臺灣不祇是小國,而且面對極為特殊的國際困境。即使沒有陶教授所提醒的臺灣對美國戰略價值的貶值,也應該注重另類創新的思考和做法。現在貶值既然已經在發生,不正是在還沒大雨傾盆之前,開始「綢繆」的時候嗎?

由 bee 發表於 January 26, 2004 08:06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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