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8 22:07:53公投護台灣 何不每年舉行?作者:張登及(留學英國,主修國際政治) 反導彈裝備不只造價昂貴,且是特定國家專賣,議價困難,準確度也還有待改進,更無法攔截火箭。現在當局為拼經濟,推社福,搞教改,又要減稅,收支日絀,導致國防預算連年減少,甚至遭到盟國之指責。若政府沒有開源節流之自信,光是買飛彈防禦系統,就要舉辦公投籌款向特定國軍購.... ------------------ 中國時報所載台灣智庫賴怡忠談論公投文章,本人深有感觸,特借蜂報一角, 一吐為快。因為如果依據該文邏輯,不僅應肯定「公投護台灣」的策略,而且還要敦促政府每年舉辦,深化民主,動員國民總意志來共同決定國防政策的走向。 政府稱中共在對岸部署五百枚射程涵蓋我國全島的飛彈,並以「六天一枚」的速度增加,對我構成極大威脅。因此依據公投法第十七條「國家主權有變更之虞」規定,舉辦「民主寫歷史、公投護台灣」之公民投票。爭議中的第一題詢問國人,若中共不撤除針對台灣之飛彈,國人是否同意「增加購置反飛彈裝備」。依據賴先生看法,台灣對中國不具任何威脅。但中共威脅台灣已歷五十餘年,以往無導彈時代還以火砲濫轟金門。過去歷屆政府竟然未曾對此年年使我主權有變更之虞的危急事態諮詢國人,豈不失職之至? 但賴文將焦點置於戰術與戰略導彈的相關理論,對敵情估計大有不足。因為中共對台威脅除五百枚短中程導彈外,還有戰機、水面艦與潛艦等。中共還可發動氣墊船、鐵殼船萬船齊發,或搞電子戰資訊戰、滲透諜特恐怖攻擊「超限戰」犯台。正因中共犯台花樣多多,去年才敢向美國推銷「飛彈後撤」換取停止軍售、反對台獨。換言之,只要北京還有一顆子彈,就不會放棄武力遏阻台獨野心。「強化國防公投」只提導彈,只說要購置反飛彈系統,只怕是低估敵情,還難免圖利特定裝備製造國和廠商的疑慮。只辦一次也不夠,萬一中國改用經濟依賴等法威脅,用匯率與美交換籌碼,國家主權仍時時有「變更之虞」,可見公投更該年年講,月月講了。 舉例來說,共軍近年發展「多管長程火箭」(Multiple Rocket Launcher)不遺餘力。現已有射程達一百八十公里、航速五馬赫、目標誤差範圍1%、每十分鐘可進行一射次、根本無法以飛彈防衛系統攔截的「衛士型」(西方代號WS-1B)火箭投產。該型火箭配屬大軍區和集團軍炮兵,機動性強。只要佈置於福建沿海,射程涵蓋澎湖全境與台灣西海岸。以一車雙管,一連六車,備彈同額來算,一個軍區的導彈旅應有數百枚的編裝。北京猶不滿足,根據執政黨中國事務部去年十二月發表的「中國軍力報告」指出,中共又新近開發出衛士二型(WS-2),據稱射程有三百六十公里,已經涵蓋全台。多管火箭成本低廉,射速快,對台灣威脅恐更甚於五百枚人盡皆知的導彈。 反導彈裝備不只造價昂貴,且是特定國家專賣,議價困難,準確度也還有待改進,更無法攔截火箭。現在當局為拼經濟,推社福,搞教改,又要減稅,收支日絀,導致國防預算連年減少,甚至遭到盟國之指責。若政府沒有開源節流之自信,光是買飛彈防禦系統,就要舉辦公投籌款向特定國軍購。若將來還要買其他武備,公投背書想必不可缺少。再說以前台灣曾構想發展對地飛彈,1997年便曾試射原代號「天戟」,射程可達三百公里的戰術對地飛彈,後來卻因遭盟國反對而受挫,但詹氏防衛週刊仍曾報導我有少量類似裝備部署東引。依據賴文,這應算「攻勢防衛」。「攻勢防衛」可以先制打擊中國沿海的導彈和火箭陣地,理論上屬於「防衛」而非「嚇阻」。又不必靠向外「增加購置」仰人鼻息。為堅定保衛和平、反對大國干預內政的信心,我國更應每年舉辦「強化國防公投」,有全民為研發和部署背書,則哪個外國敢指手劃腳,國會又豈能掣肘阻撓? 賴怡忠主任以其國際關係專業的觀點悲觀地告訴我們,台灣很難逃脫「安全困境」。而我們強化防禦,就有軍備競賽也不應自責。這就像主張美國發展飛彈防禦,廢除反導條約,純屬防衛,俄德法中不應理解為美國是為將來的攻擊擴張作準備。北京卻老是誤解台灣建軍備戰,是為美、日將來圍堵崛起的中國作馬前卒,一旦區域有警,台灣就要做「插在公雞(大陸地圖)腹部的利刃」。考慮現在麻六甲海峽向東商船百分之六十是往大陸,中國百分之七十進口石油也是仰賴海運,台灣足可使仰賴海上貿易與交通日深的中國被全面封鎖,甚至成為自由帝國主義在遠東的古巴,瞰制中國發達的東南要害六省市。既然台灣政治人物沒有解開這地緣政治死結的智慧,除了用向盟邦鷹派交心買軍備的公投戳破戰略模糊,叫總意志為「一邊倒」買單,也確實別無他法。 蘇聯總統戈巴契夫面臨雷根「星戰計畫」的威脅,大概不懂用公投深化民主,反而與虎謀皮,商議「和平架構」,終於一敗塗地。現在當局若能得到「要建軍、反綏靖」的「○+X」授權,或者至少拿到「建軍>綏靖」的結果,則無論選舉部分輸贏如何(勝差必小),公投總意志的指令都已在掌握中,非卸職的戈巴契夫可同日而語了。 由 bee 發表於 February 18, 2004 10:07 PM | 引用迴響
Murphy's Law of Research: Posted by: Tony G 發表於 October 30, 2004 10:49 PM Ben (Obi-Wan) Kenobi: Posted by: buy lipitor 發表於 October 26, 2004 03:40 PM Hubbard's Law: Posted by: levitra onlin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4 01:21 PM 當公投成為政治人物權力之遂行,違法之事實,當台灣的民主成為排除異己,打壓多元意見的工具,當言論自由只在與執政黨相符的言論上起作用,我們不禁懷疑,在21世紀的今天,在多元自由與全球化的今天,台灣的言論與視野是如何地被窄化與限縮,像是回到冷戰時期的二元對立,執政者塑造一個他者以建構對抗與仇恨---所有的異議者,反公投反軍購者,都被貼上反台灣 反民主的印記,也許,他們說的對吧!因為島內充斥的偽民主 偽自由,正在大口的抑制侵蝕台灣的活力與民主成就,社會公義也難求,這樣的台灣,如何讓人懷抱熱誠忱與愛? Posted by: 陳智菡 發表於 March 11, 2004 04:19 PM 發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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