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9 16:38:41請給我們生病的權利轉載:【台灣立報/與生命對話/2004.02.19】 據報載農曆春節過後,高雄長庚醫院的急診室湧入大量的重症患者,不僅床位大爆滿,而且連走廊都停滿了候診的病人,有如夜市般熱鬧,醫護人員忙到人仰馬翻。雖然高雄長庚醫院擁有2,300多張病床,但在急診室待床超過48小時的患者達57人,有些病人在走廊已經住了2~3天,卻仍然不知道自己身體出了什麼狀況。 其實高長一床難求的現象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主要在健保實施以來,並沒有徹底實施分級轉診的制度所致。原本規劃民眾平時先至住家附近固定家庭醫師的診所看診,再由醫師依病情嚴重的程度,評估是否需要轉介至地區醫院、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這樣的好處是民眾就醫方便,且不會浪費醫療資源。 但目前各大型醫療院所考量門診利潤收入,已經違反原先分級轉診的精神,平常民眾皆可依其自由意願越級看診,造成基層醫療院所的萎縮。根據統計,在開辦健保後,因為無法因應健保的給付制度,已經有兩三百家的社區型醫院(即地區醫院)關門大吉了。而大部分能維持營運的醫院,都以實施科室單位成本制度,即所謂該科賺不賺錢來進行管控,不賺錢的科別,像急診科、感染科或精神科等,為應付醫院評鑑之故,則是將人力維持在最低營運的限度。在這樣的情形下,平常當然應付得來,但若遇到像SARS重大疫情或春節流感流行期,自然出現人手不足、兵荒馬亂的情形。 由於設立醫院是採許可制,醫療業並非如同其他行業必須面對無限制的市場競爭。且基於醫療業並非營利事業,故不開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而政府也以保障病患權益為理由限制醫護人員不能罷工,醫師不適用勞基法,故醫院幾乎不受市場競爭的影響。但是如果醫院動輒奉市場機制成本考量為經營醫院的圭臬,根本是徹底將醫院當做營利事業,醫療服務當成商品來販賣,醫界又如何面對自己在行醫之前所立下的誓言呢?試問百貨公司為營收考量可把不賺錢的專櫃撤掉,但醫院可以把賠錢的科室關閉嗎?醫院雖不會明著將之撤除,但若處理急診的都是護士,或設備老舊不願更新,民眾為求自保,當然會湧入醫學中心,自然會出現像高雄長庚急診室一位難求的情形。 當然,在醫護人員都已經是大小型醫院的「雇員」時,他們能夠違抗「老闆」的命令不拼命賺錢嗎?民眾如果要保障自己的生命權與健康權,還是速速將醫療機構的主導權從「營利者」手中拿回來吧! 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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