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27 22:40:04廁所難掃 學校行政人員苦惱轉載:【台灣立報/記者劉淑婷/台北報導/2004.02.25】 台北市環保局最近公布全市公廁評鑑結果,被點名不合格的學校行政人員都認為審查辦法不一,首次不合格就立即舉發,讓學校連複檢的機會都沒有,這樣的制度已讓校方感到相當困擾。 根據教育局去年統計,北市學校中142所是學生自行打掃廁所,35所採委外打掃,18所是以上2種都有,25所是學生打掃或由職工打掃。根據《公廁管理辦法》規定,每校必須由一位行政人員擔任公廁管理員,通常這種吃力不討好的工作,讓學校行政人員都避之唯恐不及。 而台北市把90年訂為公廁年,開始考評各級學校與一般公廁,而且評檢標準相同。全市公廁數量共有8000多間,其中學校就佔了5400多間。而學校首檢不合格就被處以罰款,通常這些罰款都是由行政人員自掏腰包,或是由校長特支費中支付,此外還必須接受複查,讓學校行政人員感到相當困擾。 五常國中校長李慶宗表示,學校多年來都是由學生自己負起打掃廁所的工作,學校也將掃廁所工作,視為學生生活常規的一種磨練,但是學生畢竟不比外面的專業打掃者,但在相同的評鑑標準下,這對學校來說當然比較吃虧。 李慶宗也指出,這是學校第1次被列為不合格的廁所,回想上次環保局抽查人員來訪時,是在星期一早上8點多,經過一個假日後,學校因為開放的緣故,比較髒亂是可以理解的,相對的學校其他未開放樓層中的廁所,很多也是被環保局列為優等的廁所。 敦化國中校長蕭智烈表示,雖然很多家長曾向學校反映希望能將廁所委外打掃,但是學校仍堅持這是生活教育的一部分,縱使學生的打掃技術不如外面專業的人員,未來只能再繼續加強這方面的教育。 蜂報評註:既然謂之為公共廁所,那何以只要求學生打掃呢?難道校長、教職員不使用公共廁所嗎?而且,校長與教職員乃為人師長,理當以身作則,帶頭打掃維護公共廁所的清潔,否則,學生在屈從於權力卻又不滿不平之下,怎麼可能調動起打掃維護的積極性呢?又怎麼可能讓學生深刻認識其中的衛生教育、勞動教育與公共服務的精神呢?而且只讓學生義務勞動,而校長與教職員只負責要求與檢查,也違反民主原則吧?莫非民主是有權者說話,而無權者做事? 公廁不合格學校佔8成 【記者劉淑婷/台北報導/2004.02.25】 根據北市環保局日前公布一份公廁評鑑資料指出,41個不合格的單位中,學校部份就佔了32個,針對告發不合格比例過高,北市教育局雖已提出具體改進計畫,但仍希望環保局能重新考量評鑑機制,並給予學校多一個複檢的機會。 環保局於去年11、12月份針對北市公廁進行例行性抽測,在41個不合格單位中,北市各級學校就佔了32個,對於這些低於標準76分以下的單位,環保局在評鑑完畢後立即開單告發,除罰款1200元外,並規定該單位要在一定時間內完成複檢工作。 教育局指出,台北市將民國90年定為「公廁年」,並由環保局開始推動「台北市推行世界級都會公廁整潔維護運動」,將台北市所屬各級學校與本市一般公廁均列入考評,且評檢標準皆相同,而台北市8000多個公廁中,學校公廁數共5427多間,佔市府公廁比例最大宗。 對學校公廁不合格比例過高一事,教育局表示,已積極爭取解決方案,但學校廁所納入公廁並用同等級標準評鑑,多年來已造成學校不小的困擾,希望能與環保局達成一個共識,重新調整評鑑機制,至少給予學校一個複檢的機會,不要第一次檢查不合格就立即開單告發。 教育局進一步說明,為督責學校改善,教育局已多次與學校溝通,並發現學校衛生管理業務工作的痛苦指數頗高,分析其困難點,學校紛紛表示,學校公廁常由衛生組長親自指導、協助學生打掃;不過,各校實施方式不一,一般為每日早晚2次,但部分學校因使用人數過多而清潔不易,以致有到中午即須再次清掃的需要,這與一般公廁有專人打掃,實在不可相同定位、同級相比。 此外,部分學校因就學人口逐年減少,造成學校廁所數量過剩,維護不易,且校園開放後,民眾進入校園的人數大幅增加,且民眾使用後又不愛護廁所,增加校方清掃困難。 由 bee 發表於 February 27, 2004 10:40 PM | 引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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