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6 19:41:59

捍衛國民健康,衛署不能卻步

轉載:【台灣立報/與生命對話/2004.03.04】
作者:王文心(中華民國寶貝花園母乳推廣協會常務理事)

<衛生署>為鼓勵餵哺母乳,日前發文給各奶粉製造業、藥師公會及賣場等,要求業者必須遵守嬰兒奶粉不得廣告及促銷的規定,希望以價制量,進而提升國內的母乳哺育率。此舉引發<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的抗議,認為剝奪了消費者的權益,甚至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以公權力介入奶粉價格,有違自由市場的精神。<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陳陸宏承認,<衛生署>只能以道德勸說來達到推動母乳政策,並不會約束業者販賣嬰兒奶粉的價格。

很高興看到<衛生署>為保障國民健康,提高母乳哺育率,對嬰兒奶粉的販賣採取具體的約束行動。歐美國家係因其國內純母乳哺育率的提升,造成酪農業的經濟危機,故將嬰兒配方奶粉以低價傾銷至第三世界國家,造成他國嚴重的健康問題,例如兒童的營養不良、死亡,或因奶瓶消毒不全造成的感染疾病,甚至對地球產生嚴重的環保問題(砍伐原始林相改種牧草、大量廢棄鋁鐵罐、奶瓶及衛生棉等)。為此,<世界衛生組織>及<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1990年發表的「因挪千替宣言」,即要求各國政府應達成「母乳代用品銷售守則」中的原則及目標,其中一條即為:禁止向公眾廣告這些產品。

而<消基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對,其所一貫秉持「自由市場機制」的立論是很有問題的,即使在歐美,自由市場的概念也不是無限上綱,像英國的嬰兒奶粉甚至是由國家供應。若為了保障自由市場的機制,必須讓國家未來主人翁冒著營養不良、罹患過敏、呼吸道及腸胃道疾病的風險,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這樣的堅持還有道理嗎?

當然,<衛生署>要鼓勵哺餵母乳,只是以“道德訴求”要求奶粉業者不得促銷降價,而對公司、企業是否建立友善的職場環境卻無法可罰,如是這般就想提升母乳哺育率,顯然是不夠的!我國貴為總統的千金陳幸妤、市議員王欣儀為讓寶寶喝母乳,都曾在無法兼顧衛生條件的情況下於廁所集乳。所以,吾人應要求政府立即徹底執行「因挪千替宣言」,立法保障職業婦女哺育母乳的權利,要求政府建立國家母乳哺育委員會,如此才能積極消除母乳哺育障礙,才是真正保障到國民(即消費者)的健康權益。

哺乳不盛 別怪奶粉便宜
轉載:【2004.03.04/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作者:康靜宜(高市、教師)

政府有關當局為了宣導哺餵母乳,祭出禁止奶粉廠商從事一歲以下配方奶粉特價或送贈品等活動,這樣的思考邏輯是嚴重錯誤。

首先,國人哺乳風氣不盛,並非是受到奶粉價格低廉,或是贈品吸引人所致,而是種種的現實條件無法配合。台灣大多數的公司企業沒有汲乳空間,亦沒有冷藏設備;公共場合,諸如車站、捷運站、機場、百貨公司、遊樂地區、風景名勝等地,所提供的育嬰室不夠普及,這些原因均造成哺乳莫大的不便與阻礙。再者,有些媽媽因為體質關係,沒有足夠奶水,或是產後體弱不濟,無法哺乳,即便是像筆者實行哺乳一年餘的例子,亦在嬰兒五、六個月時即發生奶水不足,必須搭配配方奶粉交替哺乳才行。以上所言之情狀,均不是嬰兒配方奶粉價格昂貴,即可「恫嚇」母親自行哺乳。奶粉價格居高不下,只是徒增育兒成本,使國人生產意願更為低落。

另一方面,既然有關當局注意到奶粉廠商五花八門的競價活動,何不調查嬰兒配方奶粉價格是否有偏高的情況?否則奶粉廠商為何有那麼大的「議價空間」?奶粉特價期間會有百元以上的落差,難道奶粉廠商會為了削價競爭而長期做賠本生意嗎?若是政府能注意到公共建設的哺乳空間,改善並宣導企業對女性員工哺乳的配合,相信會有更多媽媽加入哺餵母乳的行列。

由 bee 發表於 March 6, 2004 07:41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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