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06 19:46:38

換腎條款 人權諷刺?

轉載:【2004.03.03/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作者:吳易澄(高雄市、醫學院學生)

由四十四位立委連署健保給付境外換腎的提案,宣稱能夠為病患減少醫療支出,並且能夠減少健保制度的財政負擔。提案亦強調基於《全民健保法》中「保障人民基本生存權、健康權」的訴求,而研擬修正案,對境外腎臟移植病患「給予補助費用約二十萬元」。此案看似對民眾利多,但卻有其正義的矛盾。

此項提議一出,其充滿人道色彩的說詞大概能獲得民眾大力支持。然而,二十萬的補助相對於約一百萬的換腎花費其實仍有段差距,不但仍舊只有出得起錢的人才能享換腎之果,而且也讓此修法間接形成有錢人才能買健康的“富人條款”。

換腎是否成功?是否造成更多後遺症?這些,無疑是討論該法時必要的擔心。醫學倫理學者也必大加撻伐,認定此法無異於讓病患置身於醫療技術水平低落的險境,並且因為境外換腎之地多屬中國、印度等貧窮國家,諸地器官捐贈所涉及的法理與人道問題仍相當複雜,包括自願捐贈的機制背後涉及的商業行為,以及死刑犯的器官捐贈所涉及其自主意願問題,及健康狀態的各種考量。

國內換腎風氣之盛,是很多主持計畫的醫師或公司鼓吹的,有許多人的病況仍未到換腎的必要,此種「購買行為」遠大於「醫療」的意義。而即便我們不去設想這個修正案是否存在著立法者圖利的運作,令人擔心的是,這樣一個換腎條例,看似「保障生存權與健康權」的良心設計,本質上仍是另一層看不見的剝奪,簡言之即一種「遮蔽的正義」。

「補助境外換腎」的條款,非但無異於公開允准了器官交易中毫無公平與人道可言的商業邏輯,甚且也等於為國家開了一道門窗,以便有心人伸出魔爪向貧國人民掠奪健康,因為這交易直接衝擊了該地的捐贈器官的動機及供需。這對標榜人權立國的台灣是矛盾的。

由 bee 發表於 March 6, 2004 07:46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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