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10 21:15:44加州提案 14歲享投票權轉載:【2004.03.10/聯合報/編譯朱邦賢/路透舊金山八日電】 四名民主黨籍的加州州議員八日提議,將投票年齡降低到十四歲,果真通過,加州將成為全美國第一個讓十四歲的青少年享有投票權的州。目前加州法定投票年齡是十八歲。根據四名州議員的建議,十四歲以上的青少年可以參與州與地方事務的投票,只是他們的選票效力不如成年人。譬如說,十四、五歲青少年的票大約僅等同成年人的四分之一票,十六、七歲青少年的票僅等同成年人的二分之一票。 議員表示,降低投票年齡可以讓青少年提早對選舉、投票等事務感到興趣,如果將他們的投票權侷限在州事務,更沒有違憲之虞。民主黨籍州參議員魏斯康塞洛斯說:「我們相信如今已到了可以將投票年齡降低到十四歲的時候,讓青少年可以登記投票,積極參與投票事務。」魏斯康塞洛斯的幕僚長蘇.諾斯女士說,如上述建議獲得通過,加州將成為第一個修法讓中學生享有投票權的州。 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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