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4 19:02:04基因改造產品 明年全面強制標示轉載:【2004.03.24 ╱工商時報╱謝柏宏╱台北報導】 隨著基因改造(GM)產品在世界各國日漸普及,行政院科技顧問組日前成立「基因改造產品跨部會工作小組」,今年六月底由<國家科學委員會>推出《GM產品基本法》,並自明年一月起,將全面要求農產品含GM成份達五%以上,必須強制標示。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官員下星期將來台,與國內主管機關針對基因改造(GM)產品進行研討會,基因改造(GM)產品始終沒有任何明確的法規,美方曾質疑台灣藉由<衛生署>緩慢的查驗登記時程,技術性的構成貿易障礙,現在透過基改跨部會工作小組的努力,包括<國科會>、<農委會>、<國貿局>及<衛生署>等單位,對基因改造(GM)產品有更明確的審核流程。 蜂報評註:美國是全世界基因改造產品(農產品與工業食品)的生產與出口國家,由於基因改造產品引起極大的生態環保與食用健康的爭議,所以在歐洲遭到強烈的反對與抵制,以致妨害製造銷售基因改造產品壟斷財團的利潤追求,故而,美國帝國主義便將魔掌伸向第三世界國家,包括台灣。<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官員下星期將來台,名為商討如何明確化台灣主管單位的審核流程,實為向台灣政府施壓以加快美國基因改造產品進入台灣市場的行政效率,打破各種為保障國人健康的法令管制,所以,生態環保團體應該應戰了! <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強調,GM產品相關法令的規範,除了是為了規範進口產品的安全性,更是為了向全世界輸出台灣自行開發的GM產品;因此,包括與歐美國家的接軌,以及智慧財產權的規範,都會依照<世界衛生組織>Codex 安全評估原則進行。 <衛生署>表示,目前全世界針對GM產品的標示限制各有不同,美國並不強制GM產品必須標注任何記號;相反地,歐盟則規定農作物只要○.九%就必須注明GM標示,在亞洲國家,韓國的標示底限制定在三%,台灣與日本則是以五%為標示底限。 行政院<生技辦公室>主任林美雪表示,台灣加入WTO之後,每年自美國進口GM黃豆一百五十萬公噸,GM玉米一百八十萬公噸,國內自行研發的基改農作物,目前共有木瓜、番茄、水稻、馬鈴薯、青花菜等八件農產品,已進入田間試驗階段,其中抗輪點病木瓜將進入食用安全評估階段,預計兩年內,可成為台灣首件進入市場的基因改造農產品。 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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