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26 00:46:36

2004台灣過勞症現況及認定標準研討會—─反對只見「疾病」不見「勞動」的過勞症認定!

■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2004/03/25

時間:93年3月26日(五)9:00~17:00
地點:NGO會館(北市青島東路八號)
主辦單位:工傷協會、北市產總
協辦單位:倉運聯、工委會

上班打卡遲到扣錢、下班責任制不打卡也沒有加班費,等到發生中風倒下時公司和醫師才說:「沒有工時資料無法認定」! 這樣的認定程序怎麼合理呢?勞工可以怎樣保護自己?

失業率與過勞症有什麼關係?不到百人的工廠一年內有六個工人因過勞症中風/死亡?一個月連續加班100個小時才算過勞嗎?

32歲的年輕人,在婚禮前臨時奉派代替部門主管出國開會,連夜準備會議資料,在回國往機場的途中就心肌梗塞倒下… 結果勞保局的職業病醫師竟然說這不算有特殊工作壓力? 官司打到國外去,人家法國總公司反而清楚認定是過勞!

政府機關公務車司機在連續數日的密集活動行程之中,於活動的現場發生中風,主管卻不肯提供詳細的工作資料,一味把責任推給職業病醫師。職業病醫師又不瞭解其工作狀況,要怎麼幫他進行認定?

在工商社會產業結構急劇變化下,國人面對各種「壓力」來源更是五花八門,「過勞」情事不斷頻傳,近年來在職場促發心血管疾病的案例愈來愈多。「工作忙」、「壓力大」、肩頸酸痛、胃痛、背痛,成為現代人在職場彼此熟悉的「共同語言」。在企業裁員風潮下,許多勞工為求保住工作飯碗,或為求得家計能夠生存,即使部門人力縮減仍需勉力承擔原有工作量,所謂「以兩個人的薪水,請三個人,做四個人的事」的狀況比比皆是。

多年來,工傷協會、工委會協助多名基層工人檢送職病認定的案例,在勞保局的審查過程中,卻只調閱醫生證明,交付專科醫師審定;一旦工人有疑義,官方便躲到醫師背後:「這是專科醫生認定的。」不負起行政裁量的責任,拿職病醫師當擋箭牌。長期以來,職業病的審查、認定權力,掌握在官方、醫界的手中,不論是官方或是醫界,都傾向以個人體質或是生活習慣進行認定,勞動的因素隱身其後,難被看見。最瞭解勞動現場的工傷當事人及基層工會,竟然完全沒有參與的空間。

國內至今沒有成立通報系統、缺乏研究,所謂的標準從何而來? 以工時為單一的認定標準,忽視不同產業結構與勞動型態的差異,是否能一體適用? 現行審查制度以醫師觀點為主,缺乏勞動現場的調查,如何釐清發病與工作間的因果關係? 種種的疑問,並未獲得官方的正視與回應。

官方遲遲未有明確回應,而受害的勞工已不能再等。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將舉辦系列研討會,以基層工會的過勞症案例出發,邀集學者及醫師參與,就個案狀況進行對談;並且自即日起開放「過勞專線」02-25715592,民間自主進行全國過勞症案例通報系統,廣泛蒐集案例,以做為國內過勞症研究與建立認定標準的起點。

另外,我們要求,基層工會要參與過勞症與各種職業病的鑑定、調查與研究,以提供勞動現場第一手的資料與經驗。在研究出爐前,勞保給付應從寬認定,照顧職災工人。

過勞症不只是「疾病」,不能忽略「勞動」關連的面向。我們反對現行由醫界「全包式」職病防治制度!官方應負起行政裁決權,將「醫學」與「勞動」二大領域等量看待,由工會與醫界合作,共同參與研究、預防與認定的重要工程!

新聞連絡人: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0932187765 專員林幸儀0921639571


由 bee 發表於 March 26, 2004 12:46 A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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