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26 23:12:59

快快樂樂工作,平平安安回家 要求「勞動安全」入憲!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2004.04.27採訪通知

時間:93.04.27(二)下午2點
地點: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及公園路口)
主辦單位: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台灣 50年的經濟發展歷史,8萬多名工人在工作中喪命,近40萬名工人因工作傷害導致終身殘障!整部台灣經濟發展史是由工人付出慘痛的血淚代價所打造出來!原本賴以維生的勞動現場,竟成為斷手殘肢、奪去生命的刑場!

台灣民主政治發展已經政黨輪替,但對待經濟發展與勞動安全之輕重態度,依然沒有多少進步。從藍到綠,一貫以「拼經濟」作為打動選民的訴求,但經濟發展背後,卻是工人屍橫遍野、傷病無數。

台灣長久以來的迷思,以為職災是經濟發展下不可避免的「必要之惡」,但事實上,先進資本主義國家,都已發現,職災發生後,整個社會在環境的恢復、勞動力的損失、未來的安養照顧上,要付出的代價更大,而個別勞動者及工人階級家庭的傷害,更是金錢所難以彌補。

勞工為台灣經濟發展已付出太多犧牲,人命關天,我們期待國家領導者應有「勞動安全優先於經濟發展」的理念。當陳水扁政府口口聲聲以2006年前完成新憲法的修訂工作,我們更要嚴正指出:修憲(立憲)絕對不能只在抽象的建國、國號等統治者奪權工程上,更要回歸人民真正的切身經驗,八百萬的勞工及工人階級家庭,要求得很卑微也很具體:「快快樂樂工作,平平安安回家」,就業有保障,工作有安全,職災後的照養,國家保護。

428工殤日前夕,工傷協會的工傷者與工委會的勞動者共同行動,要求陳水扁總統,在即將來臨的520就職演說裡,明確回應台灣工人最起碼的要求:「勞動安全」入憲,列為基本國策!

中華民國(或台灣國)的憲法裡,在基本國策篇,需明確規定:
經濟發展應以勞動安全為前提。國家應保障勞動者之工作安全,肯定其對社會之貢獻,並應對遭遇工作傷害之勞動者之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並妥善照顧其眷屬之生活。

2004.04.27

新聞連絡人:工傷協會秘書長黃小陵0932-187765、楊國楨0933-722229

由 bee 發表於 April 26, 2004 11:12 PM | 引用
迴響
發表迴響









記住我的資訊?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