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9 23:48:46

市話網路不是公共財

轉載:【工商時報/工商社論/2004.05.01】

有人主張市話網路是「公共財」,所以國營電信的市話網路應該開放給民營固網使用,這是晚近非常流行的論調。由於無本生意,人人想做,所以牟利集團哼唱一些似是而非的調子,為的是打開輕鬆賺錢的門路,不足為奇。奇的是,這種謬論,竟然也能獲得決策高層的贊同。

什麼是「公共財」?公共財就是大家都可以消費,而且別人多消費一些,也不會影響自己消費的財貨。例如,國防所提供的安全保障、路燈所提供的暗夜照明、公園所提供的休憩和綠意等。公共財的消費既然沒有「排他性」,所以私人無須佔有公共財,亦能獲得消費上的效用和滿足。準此,公共財當然要請政府供給,以增進全民的幸福。不過,人民得納稅,否則供給公共財的經費即無著落,這是經濟學的基本概念。

公共財由國家供給,供人民自由享用,但是公共財的財產權屬於國家,不屬於私人,其理自明。如果有人主張路燈或公園是他家的財產,大家會說此人的腦筋短路。所以,市話網路縱便是公共財,民間也沒有主張財產權及使用權歸其所屬的權利。更何況,市話與市話網路究竟算哪門子的「公共財」?

市話不是公共財,市話跟愛情一樣,有排他性,非得「佔有」,否則無法「消費」。因為,市話用戶必須「佔有」一條連接電話機與市話交換機機房的「用戶迴路」,才能打電話、接電話。所以,市話是一般財貨,不是公共財。至於市話網路中「最後一哩」的線路,即用戶迴路,更非公共財,而是電信事業為了提供市話服務,花錢所布建的線路。它是電信公司的生產設備,財產權歸其所有,使用權由其出租給電信用戶,而電話費就是租金。在自由經濟制度之下,除非這家電話公司心甘情願,否則誰也沒有權力逼迫它「開放自身的生產設備給別家公司利用,把生意拱手給競爭對手去做」。

如此清楚的財貨屬性與財產權關係,一旦加入「國營事業」、「民營化」與「ADSL費率太高」這三項因子後,原本清澈的關係,就混濁起來。<中華電信>是國營事業,中華電信正在民營化,而寬頻上網確實太貴,所以此時絕對是混水摸魚,發謬論打開一條門路做無本生意的大好時機。策略是,先宣稱<中華電信>的市話網路,是當年「搜刮」用戶荷包所建設出來的,所以市話網路是「公共財」,不容<中華電信>獨佔使用。然後說,<中華電信>是國營事業,其資產全民共有,所以,市話網路應該開放給民營固網使用。然後說,如果不開放,<中華電信>民營化以後,網路就會淪為財團的私產,不公平至極。然後說,號令<中華電信>開放用戶迴路,讓民營固網加入競爭後,寬頻與市話的費率就會大落價,變便宜。

實情是,市話網路即便是搜刮人民財富所完成的建設,在<中華電信>完全民營化之前,市話網路的財產權仍歸國家所有,既然是國家的資產,當民間請求移作私人的生產工具使用時,即需付出合理的對價,因為市話網路不是公共財。市話網路不是無主的野花,豈可由人亂採。其次,<中華電信>釋股以民營化,股價會反應市話網路的價值,這筆釋股收入既然進國庫,網路當然歸持股人所有。對價關係如此清楚,何來不公平之說。再其次,<中華電信>是國營事業,嫌它的費率過高,要求政府號令資費降價就得了,何必大費周章,先叫<中華電信>租借市話網路給民營固網業者,然後再依賴不一定會出現的市場競爭去壓低電信與寬頻費率?

這些不堪一駁,卻又十足混淆人心的謬論,其來有自。根源是民營固網當年大賣股條,從民間集資所得應該用於鋪設網路的二千餘億元,大多數已經挪做他用,有的套牢於股市,有的神秘失蹤。今之民營固網,手頭既沒資金,也無心依約建設自己的市話網路和用戶迴路 ,空有一張特許執照,如何經營電信業務?此時若想牟利,做無本生意最好,方法是,鼓動輿論,迷惑高層,壓迫國營事業讓出生產設備,供其利用。這種伎倆,夠低俗,拆穿它,才是國家之福。

由 bee 發表於 May 9, 2004 11:48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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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的「轉貼」文章裏有一點錯誤應該被指出來

中華電信的“民營化”過程…也是要我們強力監督的

除了關心「用戶迴路」開放與否的問題之外
更不應放任政客為「民營化」之名而大搞以實為「財團私有化」的「假性民營化」


這也就是文茜在「小妹大」的節目中三番兩次點名批判
一直在討伐的「扁政權賤賣中華電信股權圖利富邦蔡家」問題!

建議電信工會要有串連問題,全面打開議題的功力
把前後發生,看似無關的多個事件問題放在一起來看…


Posted by: 易燁煌 發表於 May 12, 2004 02: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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