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1 20:55:34

政策白老鼠 ─只領半薪的菁英

轉載:台灣立報/2004.5.11

學生不滿輪調制不彰,福利津貼能免則免,薪資連生活費都不夠,休學率達5成,「我可是創下一小時包裝超過3百封智慧卡的紀錄,但真不曉得,在生產線上重複相同工作,能學到什麼專業技能‧‧‧‧‧‧。」

【記者陳怡樺專題報導】「被騙了!我們根本就是廉價勞工、白老鼠。」台德菁英計畫的學生們大喊心中不滿,個個都有滿腹委屈,眼神中透出的是對未來的茫然。上週五(7日)中午,勞委會及德國經濟辦事處於台北商業技術學院,邀請台德專班學生召開座談會,但同學大都抱著「說了也沒什麼用」的態度與會。會後,卻一反會中靜默,七嘴八舌地抱怨訴苦。

台德菁英計畫開辦至今將滿一年,但台德學生受到的對待及津貼,卻不如當初招生簡章開立條件的美好。現階段台德生只希望事業單位及相關政府機關能重視他們的需要,聽見他們的訴求。此計畫的官方留言版中,多達135頁,近千則的意見,只為喚起各界對台德生投以更多關注的眼神。 

台德菁英專案去年秋季班共招收805位學生。以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的資訊管理專班為例,招收學生共50位,目前僅剩30餘位,而工商管理班入學時約40餘位,目前僅剩20餘位,休學率高達5成,休學原因大多是工作內容不如預期。

「台德生到底是技術生,還是實習生?應該算是實驗生吧!」、「為什麼沒有加班費?契約上明明寫著半年輪調一次,為什麼過了半年還是停留在原職?」這些都是台德生共同的疑問,但面對校方及勞委會互踢皮球的態度,台德生也只能無奈地發出不平之鳴。

由於不同的事業單位津貼及待遇多所不同,談到如何進入現在的事業單位,周姓同學打了個妙喻說,就像不能選擇出生的家庭,當初哪個部門主管面試,通過了就進入該部門,選都沒得選。

目前在家電技服課的黃姓同學雖然是大學肄業的學歷,但曾有過3年電腦公司工作經驗。他坦白說,每個月領不到8千元的津貼,誰願意浪費生命做重複的工作,只希望花3年能換取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的學歷。

通過商業英文檢定資格考試的黃同學,曾詢問事業單位有無薪資加給,但得到的回應卻是「沒有」。黃同學對工作要求比照正職員工,但福利制度以技術生能免則免的態度感到不滿。

事業單位是智慧卡事業部門的周同學,回想求學路全是半工半讀,自力更生賺生活費。她曾在輔仁大學會計系夜間部唸了兩年,最後因學費太貴,又不能申請就學貸款,無力負擔而休學。回憶當初為何選擇台德菁英計畫,她說,就是被「比照正職員工薪資的一半」所吸引,反觀現在實領8千元,連生活費都不夠,她很後悔。

同個單位的楊姓同學自我解嘲地說,「我可是創下一小時包裝超過3百封智慧卡的紀錄,但真不曉得,在生產線上重複相同工作,能學到什麼專業技能。」

在技術服務課服務的蘇同學說,「我平均一分鐘接10通客服電話,領的也是8千元,和我同單位的正職員工,做同樣的工作,薪資卻是4倍之多。」

在成績計量方面,台德生不比一般在校生好過,在校成績占60%(也是採二一制),事業單位的成績占40%,兩邊都要兼顧,此外事業單位的考績計算比照正職員工辦理。

在台北商業技術學院就讀台德資訊管理專班的張姓同學,則給予此計畫正面評價,她說,「我的事業單位是台灣宅配通,負責的是電腦軟體維修,工作內容與所學相近,專業技能上也有很大的進步,對於每個月9千多元津貼還算滿意。」唯一令她不滿的是,因為在校時間僅有兩天,因此不能像一般生,享有社團生活。

而在秘書行政部門工作,經常與高階行政主管接觸的簡同學說,每天協助總經理秘書處理公文,學到不少實務技能,同時與主管應對進退時,也學習到不少人際相處上的技巧。

政府急就章,美意搞成四不像
應重新檢視技職生如何扮演學生角色,勝任勞工身分

【記者陳怡樺專題報導】對於台德菁英計畫的學生認為,自己只是遭事業單位濫用的「廉價勞工」一事。台灣勞工陣線協會副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台德生面臨的問題是過去技職學校與企業單位「建教合作」的老掉重彈罷了。

台德菁英計畫原是政府一番美意,希望藉雙軌制的規畫,讓學生同時接受由事業單位安排師傅辦理技術生實務訓練,並在學校實施相關學科教育。孫友聯指出,可惜的是政府又犯了老毛病,對於新引進的計畫訂定過於急就章,相關的配套未見完備趕著上路,到最後美意搞成了四不像,學生成了白老鼠。

孫友聯舉過去曾接觸的個案說,那位學生在同一事業單位做鎖螺絲的工作,一鎖就是半年,與現行台德菁英專案學生遭遇的問題,可說是換湯不換藥。

孫友聯指出,以過去「建教合作」制度為例,該制度是希望學生在進入事業單位獲得全面性學習,因此「輪調制」顯得格外重要。但現行的台德菁英專案中,由於某些事業單位的濫用,必須在某些處室出缺時,學生才能輪調單位,不然只能任由資方指派工作內容,留在原職。

孫友聯建議,政府及相關單位應從台德菁英專案出發,重新檢視技職生如何扮演好「學生」的角色,在事業單位又該如何勝任「勞工」的身分,此外更應保障學生享有的權利及義務,勿讓學生投訴無門。

由 bee 發表於 May 11, 2004 08:55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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