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7 10:32:39千錯萬錯 官方沒錯?轉載:中國時報 2004.05.16 五月是報稅的旺季。筆者對於報稅的各項扣繳憑單,實在有點害怕因為沒有收到,而被補稅甚至罰款,尤其是前幾天看到報導:某上市電子公司股東去年上網下載扣繳憑單報稅,結果今年卻意外收到國稅局的補稅罰單,經調查,原來是國稅局網路上的資料不齊全,後來立委提出質疑,認為政府提供不完整的資料,卻要納稅人承擔漏報的責任實在不合理,最多補稅就好了,不該還要處以罰款。 沒想到財政部長竟然說:政府提供所得資料供民眾查詢是一種便民措施,並不是政府的責任,而且「僅供參考」,所以若是有漏報,民眾仍須承擔漏報的責任,並要補稅接受罰款。不曉得民眾聽到這樣的話,不知做何感想!既然政府提供給民眾的資料不全,又如何能查出漏報稅?很明顯的是財政部國稅局本身內部作業的不完善,導致網路上資料提供給民眾查詢不完全,事後卻要民眾負完全的責任,如此的作為還能稱為是便民措施?若是依此推論,以後政府公佈的相關措施,是不是民眾也可以「僅供參考」,不一定要遵守? 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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