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8 21:59:21

北縣疑爆貪瀆 侵吞統籌款 朝野都有分

轉載:【中國時報/趙國明/台北報導/2004.05.18】

台北縣政府編列地方公共建設的統籌分配款數十億元,爆發了地方自治有史以來縣議員涉嫌集體勾結承包商,索取回扣之重大的貪瀆弊案,目前已知涉案的議員涵蓋朝野各黨派共九名議員。而由於統籌分配款除必須縣府配合外,此項弊端在全台也頗普遍,此案是否會朝橫向及向上發展備受矚目。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李海龍上午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組,持五十餘張搜索票進行搜索台北縣議會、縣政府等多處,以及約談民進黨高敏慧、吳天麟、田春枝、林阿坤,國民黨張雲龍、王淑惠,台聯楊寶猜(出國未到案)、親民黨朱佩瑛及無黨籍許春財等九名議員與樹林鎮鎮民代表賴朝慶及包商等二十餘人的大規模偵查行動。

截至中午已有縣議員高敏慧及包商等十餘人被北機組搜索約談到案,偵查行動至下午仍在持續中。 據了解,被搜索約談到案的對象,板橋地檢署指示調查單位訊問後,依貪瀆罪嫌移送檢方複訊。

據了解,涉嫌參與台北縣地方公共建設和包商勾結,共同集體貪瀆統籌分配款的縣議員,目前檢調蒐證資料顯示至少有九位以上,而涉嫌的包商亦有十餘人,接近中午已陸續被搜索約談到案。

據調查,檢調單位是根據檢舉蒐證發現,台北縣議會多位縣議員在縣政府每年發包地方公共建設所編列的統籌分配款,涉嫌與承包商勾結私下進行收賄款的情形已行之多年,據檢調估算,編列的統籌分配款金額總數至少有數十億元,而議員涉嫌收取回扣及承包商施工涉嫌偷工減料得利之金額,大約均千萬元以上,但真正攫取不法利益有多少,檢調在涉案對象到案後,將依蒐證資料進一步查證。

北縣議員涉集體貪瀆案
議員建設配合款 每年每人1200萬

轉載:【中國時報/孫廷龍/北縣報導/2004.05.18】

台北縣議員每人每年可運用地方建設配合款達1千2百萬元,其中6百萬元是編列在年度預算中;另6百萬則以統籌款支付,長年以來即傳出有部份議員以配合補助社團、學校採購,並從中收取回扣。

台北縣議員地方建設配合款是在20多年前邵恩新擔任縣長時,開始實施,至今接近30年,金額也由最初每人每年20萬元逐年增加。16年前民進黨的尤清當選縣長後,這一措施繼續執行,且數目不斷增加,目前每位議員1年有1千2百萬的配合款可以動用。

這1千2百萬元中,6百萬元是編列在年度預算,這筆錢運用範圍比較寬鬆,可以用來補助學校、社團舉辦各項活動或購買設備之用;另6百萬元是由統籌款中撥付,這6百萬限制較嚴格,只能做資本門使用。

據了解,多年來即盛傳有少數議員在補助社團或學校時,即擺明了要退佣兩成甚至三成,或是在發包時指定廠商、品牌,以方便從中牟取利益。唯自《政府採購法》實施後,因超過十萬元以上採購必須上網公開招標,情況稍有改善,佣金成數也比過去要低。

早在兩、三年前即傳出有某位女議員以配合款中飽私囊,而且該議員自己的錢不夠,不斷的向其他議員調借,後來有幾位議員發現情況不對,也就不願意借錢給該女議員。今天爆發的弊案中,有幾位議員就是經常借配合款給該女議員動支,是否因此受到牽連?或是透過該議員收取回扣?尚待司法調查。

由 bee 發表於 May 18, 2004 09:59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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