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7 15:06:19

九成企業未撥勞退金 政府來收爛攤子

轉載:【2004.05.26/民生報/記者高泉錫/專訪】

勞工退休金制度設計不良,加上各級政府行政怠惰,造成九成企業未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數百萬勞工面臨可能領不到退休金問題,引發各界關注,<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執行長何燕堂指出,當務之急,是由政府出面收拾「爛攤子」,一方追繳企業未提撥退休準備金,一方面成立「代償制度」,由政府集中管理基金,由政府支付符合條件勞工退休金。

何燕堂指出,《勞基法》實施20年來,只有極少部分企業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少部分「不足額提撥」,合計占約一成,其餘九成企業完全未提撥,關鍵在於相關罰則太輕,違法企業被查到只被罰6萬元,不痛不癢,根據統計,數十萬家違法企業,政府只追繳兩百多件,公權力未善盡保障勞工責任。

在政府行政怠惰下,目前只能依賴勞工自行監督企業依法提撥,但因避免影響工作權,絕大多數工會或勞工根本不敢要求雇主提撥退休準備金。

何燕堂估算,因企業未提撥或未足額提撥退休準備金而受影響勞工,至少四百萬人,如一次強制企業提撥,可能影響企業經營,危及勞工工作權,為根本解決此一問題,政府必須「胡蘿蔔與棍子齊下」,修法提高罰則並採連續罰,並提供租稅誘因,准許企業「分年按月攤提」,且所提撥退休準備金一律免稅或抵稅。

由於勞工退休新制最快於今年下半年實施,何燕堂建議,為確保現職勞工退休權益,勞工舊有年資可依新制提撥率折算分期提存,最重要的是,現行規定轉換雇主者將無法累計年資成就退休條件,且勞工退休後是由雇主支付退休金,衍生企業惡性倒閉、產業外移勞資爭議,未來應課予政府責任,由政府以公權力負責向企業追繳,並集中管理,未來勞工轉換工作年資併計,達到退休條件後由政府管理基金負責支付退休金,由政付代償擔保勞工退休金。

由 bee 發表於 May 27, 2004 03:06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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