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8 13:41:26

喬丹快閃與消費糾紛的死結

轉載:【台灣立報/社論/2004.05.28】

經過NIKE公關與大眾傳媒一陣吹捧,許多人引頸企盼籃球大帝的蒞臨,怎料這場停留不到24小時的商品促銷活動,卻因代言人僅露臉不到2分鐘,而惹來難以收拾的消費糾紛。許多迷哥、迷姊大喊NIKE詐欺,不甘白白掏出銀兩當冤大頭。如今,為球迷代言的消基會揚言發動拒買,NIKE正陷入騎虎難下的窘境。

坦白講,這場消費糾紛究竟該如何善了,注定是個難解的死結。除非喬丹重回台灣,來趟貨真價實的「友好之旅」,不然NIKE就算贈海報、送球鞋,甚至90度鞠躬道歉都無濟於事。何以如此判斷?箇中原因在於NIKE公司當初在包裝喬丹時,早就將喬丹「昇華」成一種不可化約的符號經濟;所謂不可化約,意指所有喬丹系列的商品,都具有不可兌換的排他特殊性,故無論喬丹世代球鞋是1千元或1萬元,就是與其他等價的球鞋不同,其情形就像同樣是投籃得2分,但喬丹的2分就是比別人更值得回味,只因「籃球大帝」獨一無二。

這種排他性與不可兌換性的商業操作邏輯,使喬丹個人與相關商品就像明清古董再現,擁有了獨一無二的壟斷地位,並順理成章地與牙刷、菜刀等大眾化、具替代性的「無個性商品」做出了區隔。故而,喬丹的籃球成就與喬丹商品,便難以用一般市場行情來予以估量。NIKE當然深諳這種壟斷性利潤的箇中三昧,但問題是,這樣的行銷策略若稍有閃失,則也可能導致玩火自焚的下場。

喬丹快閃風波所導致的消費糾紛死結正源於此。為一睹籃球大帝本尊,許多人是「不計價」瘋狂採購,只希望換得一張入場券;這裡的「不計價」,不單單是指高消費額,而是衝著喬丹,許多人便無法以一般成本計算的消費理性來支配他們的行為。那麼問題來了:當喬丹下凡變成一道考驗瞬間眼力的光束後,NIKE又該怎麼補償所謂的「消費者損失」?既然喬丹被NIKE操弄成獨一無二的符號商品,則所謂「消費者損失」豈能用一般的等價商品補償?或者說,當甲男對乙女掏心掏肺的「愛」最後被當凱子玩弄,難道乙女只要把過去甲男送的項鍊、衣服還回去,甚至折現加倍奉還就能了事?

是以,消費者與NIKE的爭議絕非過去一般的消費糾紛可比擬。NIKE的大發利市,正是讓我們看到了資本主義經濟的最細緻操作一面,但喬丹風波的難以善了,卻也說明NIKE不得不成為這個遊戲規則的波臣,自食惡果。這是資本主義追求利潤極大化的耍特技,但若從高空鋼索上跌下來,也鐵定去掉半條命。

由 bee 發表於 May 28, 2004 01:41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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