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30 16:40:03

夏日電價 吃定家庭用戶

轉載:【2004.05.28/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作者:何善為(北市、公務員)

據報載,炎夏期間,民眾又要面對不合理的高電價。<台電>宣稱,今年自六月一日起到九月三十日,四個月的夏季電價單價調漲,要比非夏季的電價高出兩成漲幅,並將營業稅納入。在消費者的荷包乾癟缺錢之際,豈有強迫全體家庭用電戶接受夏季用電的高電價,並從中賺取暴利之理?可見台灣地區的電價水準及電價結構有若干不盡合理之處。

吾人皆知,<台電>電力系統發電,係以核能、燃煤或汽渦輪發電工具的不同,計算發電成本的高低,其中又以用電尖峰時段,<台電>另再加用汽渦輪發電的電價最貴。但是<台電>並未擴大「時間電價」適用對象,反而採取「一國三制」的方式,向家庭用電戶收費。

經查<台電>僅對工業用電戶與商業用電戶採用「時間電價」計價的優惠,尖峰時段用電最貴,離峰時段用電最便宜,亦即鼓勵上述用電戶於尖峰時段少用電,離峰時段多用電;然而,<台電>並未就家庭用電戶實施「時間用電」的優惠電價,無論在離峰或是在尖峰時段的用電,<台電>卻以尖峰時段最貴的電價予以計費,並採累計,賺取時段差價的暴利,吃定家庭用電戶。

我國的電力巿場在開放自由化之前,從發電、輸電、配電到售電的全部過程,皆由<台電>一家獨攬營運。自從電廠民營化之後,大小民營電廠發電後取得的電力,也全部售給<台電>;<台電>為給付民營電廠每年上百億元的保障電價利潤,勢必再將此轉嫁給消費者。此時甚需<消基會>本於消費大眾的付託,代替人民管制監督<台電>,避免<台電>做出有礙消費者福祉的行為。

由 bee 發表於 May 30, 2004 04:40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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