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6 17:23:27

社福大餅窮人吃不到(三)

轉載:【時報週刊/1370期/報導/孫沛芬、趙佳美】

法令限制,民眾無奈。自殺的羅氏兄弟,家境貧窮卻無法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三個孩子中,最大的剛從私立高職二年級休學,阿英不知道還能不能繼續為他付學費。

「我希望他可以半工半讀啦!可是又捨不得孩子受苦,我一個人沒辦法賺這麼多錢養他們。」阿英的矛盾,孩子未必了解,但她還是堅持一個人扛下所有的重擔。實在錢不夠用的時候,阿英只好用現金卡借錢,愈借愈多,愈來愈還不起,六十幾萬的債務,就這樣不知該如何是好。

「如果可以的話,我也希望有一個白天固定的工作,不再負債、不要再過夜生活了。」對外人來說,簡單的願望,卻是阿英最大的夢想。

像阿英這樣的例子,在台灣各個角落都能見到,該不該救助,縣市政府其實有很大的裁量權。

「有些縣市政府把父母名下的財產平均分配到幾個子女名下,這樣比較公平;像台北市將父母財產全算到子女頭上,對於事實上需要幫助的人,就會有申請補助的阻礙。」單親媽媽的苦,台北市議員林奕華想幫他們解決,卻因為法令限制而窒礙難行。

「社會救助法已經在行政院通過,卻擱在立法院;現在立委都忙著為年底立委選舉鋪路,真正可以幫助人民的法令就這樣被放在那裡...。」林奕華的感慨,也是所有受法令限制而無法申請低收入補助民眾最大的無奈。

貧苦人家除了自求多福之外,握有政治權力的手,也該給他們一些實質希望吧!

宣傳占弱勢族群一半預算

921大震5年之後,房子重建好了,大人繳不出貸款,更繳不出孩子營養午餐費,卻因為有自用住宅無法申請低收入戶。(魏裕鑫攝)

根據92年度<內政部>補助社會福利的金額,老人福利和身心障礙服務的金額占最多,分別是9.6億及9.9億,這些金額雖然跟其他社會津貼和保險金額比起來是小巫見大巫,但總是聊勝於無。

不過若再分門別類仔細研究這些項目,又可以發現許多驚人之處。舉例來說,去年內政部第一季撥給老人2.9億,但是其中各社團單位申請的活動、宣導、晚會、競賽等費用加總起來,竟然突破1億元,約占全部經費的30%強;剩下來不到2億元的錢,才是真正給需要幫助老人的費用;第三季提撥的1.4億費用中,也有超過二分之一的經費不是直接提供給生活有困難的老人。

再以少年福利來看,第一季<內政部>提撥了452萬多元,推廣講座研習、宣導推廣活動以及聯歡有獎徵答晚會就將近200萬,幾乎占掉這筆預算的一半,而實際嘉惠給少年的只有200多萬。

在第二季的少年福利撥款中,單是晚會活動款項就超過50萬、一個夏令營活動超過百萬,再加上一個民俗藝術巡演計畫也可以拿到600萬的補助,如果我們有能力來補助這些額外的青年藝術文化活動,那為什麼還有上萬個孩子沒有能力負擔營養午餐費用?

從去年的婦女福利項目中,也可以看出一些有趣的補助模式,例如在第一季的補助中,光是一個婦女權益論談,政府就補助了70多萬元,一個宣導短片也有獎金100萬的補助;第三季名為當代傑出女性論壇則補助了150萬元,更遑論各單位隨便舉辦一個母親節晚會或活動,都以10萬元補助來起跳。試想如果我們有能力來負擔一個上百萬元的論壇活動,何以還有那麼多的單親媽媽養不起孩子?(完)

由 bee 發表於 June 6, 2004 05:23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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