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4 11:44:50

治國者竟然不知國家體制為何物

轉載:【新新聞周報/901期/王健壯專欄】
作者:王健壯(op-ed@new7.com.tw、社長)

民進黨執政四年了,不守體制的事例,不管大大小小真是舉之不盡。他們不依國家體制治國,那不叫治國,那叫毀國、叫亂政。

民進黨已執政四年多,但到現在他們還不知「體制」為何物。憲法規範不了他們,法律對他們無可奈何,官制官規他們可以不加理會,想做什麼或想說什麼他們可以隨心所欲。所謂「國家體制」跟他們好像毫不相干一樣。

呂秀蓮是副總統,除非總統不能視事,否則,她不能說她代表國家或代表政府,這是國家體制的基本規矩。雷根過世後,各國領袖都代表他們所屬的國家致電弔唁,陳水扁也代表中華民國公開表示過不捨。沒想到人在舊金山的呂秀蓮,卻以比陳水扁更大張旗鼓的方式,在國外錄製談話,也以代表政府的身分哀悼雷根。

據說呂秀蓮此舉事前經過陳水扁的同意;又據說總統府本來規畫要將她談話的錄影在國內播出;另據說呂秀蓮在談話中多次以「台灣中華民國」這個新國號自稱。
這三項據說中,不管哪一說為真,都證明民進黨政府完全不懂什麼叫國家體制。

呂秀蓮不該強出頭卻執意強出頭,是不守體制其一。陳水扁不該同意她而同意,是不守體制其二。總統哀悼雷根都沒有以錄影談話的方式在國內媒體呈現,如果副總統卻逾越總統的規格而為之,是不守體制其三。呂秀蓮代表「台灣中華民國」弔唁過世的國外元首,是不守體制其四。一件再簡單也不過的事,民進黨卻連犯四項不守體制的錯誤,可見不成體統到了什麼地步。

有人也許會辯說,呂秀蓮出國訪問豈不也是代表總統、代表政府、代表國家?沒錯,但副總統之所以能代總統出訪,是因為總統不能親而為之,祇能請副總統代而為之。但弔唁國外元首這種事,總統既可親而為之,而且也已經親而為之,又何需副總統逾越體制代而為之甚至取而代之?

「體制」這種東西,聽起來雖然很官僚、很僵硬;但治理國家的人必須依體制治國,必須知道體制是依憲依法而來的規範,並不能隨個人的主觀意志而改變。治國者祇要一旦開了不守體制的先例,不管其動機是為善或為惡,有其一就必有其二其三,將來不守體制的事例必然沒完沒了。

再舉一個例子。正副總統槍擊案是國家大事,既是國家大事,有關槍擊案的各種調查,不管是刑事的或政治的,就應依國家體制辦理。體制要求該怎麼做,相關當事人就該依體制而為。如果大家都不守體制,甚至你有你的體制,我有我的體制,一種體制各自表述,其結果一定是徒增調查甚至政局之困擾。

但槍擊案至今已快三個月,立法院雖然多次依法邀請總統府秘書長與國安會秘書長到國會報告,但他們卻對國會相應不理。有傳就請假,不請假則派副手充數。理由則是因故,但因什麼「故」,什麼「故」比依體制到國會備詢還大?他們卻又不說。

另外,立監兩院依法要求總統府與行政院提供槍擊案發生當天的相關會議記錄,但府院也是口徑一致,不是以事涉國家機密拒絕,就是提供一張祇載有時間地點人員的簡單議程敷衍。至於到底事涉什麼偉大的國家機密?什麼樣的機密連有調閱權的國會也不能一窺究竟?府院雙方也是不說就是不說。

四年了,類似這些不守體制的事例,不管大大小小真是舉之不盡。難道民進黨不擔心哪天他們在野時,也會被別人這樣的不守體制對待嗎?更何況,不依國家體制治國,那不叫治國,那叫毀國、叫亂政。

由 bee 發表於 June 14, 2004 11:44 A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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