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16 14:24:44

莫使勞退制度淪為三輸

轉載:【民生報/民生報社評/2004.06.14】

立法院於本會期最後一天的混亂擾攘中三讀通過了勞工退休金條例。當天,<勞委會>主委陳菊喜形於色,站在勞工立場的立委高金素梅卻悲泣不已,而企業主的反應也多為負面,正凸顯了官、勞、資三方的認知各有不同,新制極可能出現三輸的局面。問題在於:游內閣可能仍沉溺於權力的傲慢中,而根本意識不到此中的爭議性。

全國約近六百萬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大多數是已有相當年資者;依舊制,企業若資遣勞工,應一年給付一個月薪水,且無年資設限,但新制逕自改為一年給付半個月,且最多給付六個月,不啻大幅剝奪資深勞工本有的權益。若謂這是在為勞工爭取福祉,其誰能信?<勞委會>對為台灣經濟打拚多年,卻因所屬的企業可能外移、關閉而須資遣的勞工,等於是在他們背後插了一刀,何其殘忍?

新制的退休金改為個人帳戶儲蓄,除了發生新、舊年資銜接的問題外,更嚴重的是,雇主提撥在勞退帳戶中的基金,是由<勞保局>管理;而眾所共知,勞保基金常被政府用於操作與股市風險密切相關的事項,而若基金操作不當、甚至徹底崩盤,主政者卻不必負擔任何責任。然則,勞工退休金難道沒有被政府揮霍一空的風險?

至於企業的負擔,依<勞委會>的推估,未來若勞工皆選擇新制,台灣的雇主平均一年約需支出一千四百億元;在市場不景、競爭日烈的現況下,極可能因此而再降低企業的投資意願。若企業將須提撥的退休金折算在「非薪資報酬」中,而維持總報酬不變,即形同對勞工變相減薪,豈非徒然使得勞退新制成為「朝三暮四」的數字遊戲?

無論就投資意願可能進一步衰退、嚴重傷害資深勞工的權益,乃至新制下勞工對退休金仍然可能未蒙其利、先受其害的角度看,新制都易造成三輸的結果。<勞委會>在擬訂施行細則時,必須戒慎恐懼!

由 bee 發表於 June 16, 2004 02:24 PM | 引用
迴響
發表迴響









記住我的資訊?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