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1 11:42:31

家暴 每月奪走10.6人性命

轉載:【聯合晚報/記者邵冰如/台北報導/2004.06.18】

《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滿五周年,但台灣的家暴案愈來愈多,婦女團體公布統計資料顯示,今年1到5月全台已發生55件重大家暴案,造成百餘人死傷,平均每月有10.6人死於家暴;而台北市近五年來的家暴案件數量成長近一倍,平均每天有六個家庭發生暴力虐待案。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天舉行「家暴法五周年─守護愛與希望」記者會,基金會董事長潘維剛表示,根據該會分析今年1到5月的社會新聞發現,五個月來的重大家暴案已造成56人死亡,平均每月10.6人。另外有46人因家暴輕重傷,全部死傷的102人中,更有20%是未成年子女。而且這些重大家暴案的傷害手法日益惡質化,包括持刀殺人、縱火、潑硫酸、引爆瓦斯和開車衝撞。

<婦女基金會>也發現,家暴案在台灣刑案統計所占的比率愈來愈高,根據<警政署>91年的刑案統計,全台的故意殺人案件中,被害人與加害人屬夫妻、同居、家屬和親戚等家庭成員關係者,就占了13.2%,在傷害案件的比率,更高達26.7%。

女警隊隊長張素菱說,家暴案件主要發生在夫妻之間,去年的婚姻暴力案就占全部家暴案的五成六;但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姻)親關係者的暴力案件明顯增加,從88年的44件增加到去年的309。


■■蜂報評註:《家庭暴力防治法》能防治家庭暴力的發生嗎?當然不能!它至多對家庭暴力事件發生後進行偵辦與懲罰而已。根據許多研究早已指出,家庭暴力施暴的情緒與心理來源與施暴者社會經濟處境有關,亦即,許多家庭暴力其實是失業、減薪、工作強度增大、工作壓力日益沈重以及支付不出房貸、子女教育高額費用等階級壓迫移轉至家庭內部的結果,只不過因性格不同而有不同的反應而已,有的人反應為自殺,有的人反應為犯罪以求擺脫經濟貧困,有的人抗壓性較強而逆來順受,有的人則對家庭成員施暴以宣洩壓抑情緒....■■

由 bee 發表於 June 21, 2004 11:42 A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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