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3 14:19:01

職場無礙 才有「生」機

轉載:【2004.06.22╱中國時報╱王淑美╱專題報導】

卅三歲的莉婷在台北一家貿易公司上班,為了專心工作,平日將一歲大的兒子放在台中娘家,每周末北中兩地奔波。但是上周人事命令發布,主管認為她有小孩無法專心工作,把升官的機會給了另一名未婚的女同事。

擁有生物科技專長的品瑜,六年前為了孩子淡出職場,如今希望重新投入工作,卻被應徵的主管潑冷水:「已婚、有兩個孩子,為何要出來工作?」他一再強調自己是最重視家庭價值的人,任何外在的成就都不能高過孩子的需求,並語重心長地說:「反正先生出去賺錢就夠了,你還是待在家裡教育孩子吧!」

兩年前政府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婦女生育有權請兩年育嬰假。但在直銷公司上班的邱璊華申請兩年育嬰假,回來上班後卻被資遣。事實上,除了公務員之外,私人企業的女性根本不敢放心請育嬰假,這項規定也形同虛設。

這些故事都不是個案,而是台灣女性面臨生育與就業間的普遍困境。社會支持力量太少,職場性別歧視充斥,生了孩子即使不犧牲事業,也常被懷疑專注能力。生養孩子的責任太重、資源太少,女性若連自己的未來都感到遲疑,當然視生產為畏途。

政府多次為生育率銳減表達憂心,大聲疾呼多生孩子,對於改善女性就業環境卻沒有具體成績。其實少子化的現象並非台灣獨有,OECD國家發展成熟、所得較高,也面對相同挑戰,各成員國對於如何提高生育率,已經嘗試各種鼓勵政策,值得台灣參考。

OECD因應高齡社會研究小組最新完成的報告指出,提供育兒服務,讓女性不需為了生育子女放棄工作,對提振生育率有顯著效果。育兒免稅額、養育津貼、托育服務與幼兒醫療照顧等,都是生育補貼政策的一環,但其中又以托育服務最切合年輕父母的需求。

多數OECD國家情況和台灣相似,年輕人多半不與父母同居,必須負擔昂貴的托育費用,如果政府或雇主能協助照顧學齡前兒童,將大幅提升生育意願,也讓單親媽媽有時間外出工作,不至於陷入貧窮困境。

研究也發現,最適當的有給育嬰假以廿週為上限。如果母親離開工作崗位太久,可能專業技能會與職場脫節,對未來的事業發展也有傷害。如果法定育嬰假太久,也會讓雇主降低聘用女性員工的意願,更進一步剝奪女性的就業機會。

除了實質的輔助措施,創造有利女性就業的工作環境更重要。多數OECD國家都已經施行反性別歧視的法令,有效縮短兩性薪資差異。主計處調查,台灣已婚婦女仍就業者,平均收入僅丈夫的一半。增加婦女教育訓練,減少因性別歧視產生的薪資差異,將有助於提高婦女就業意願。

勞動市場改革也是重要一環。推廣彈性工時制度,由員工自行選擇上班時間,可讓父母輪流在家照顧小孩,兼顧家庭與事業。企業外包趨勢,拓展部分工時就業機會,可讓女性一邊上班、一邊照顧孩子。研究顯示,就業市場越彈性的國家,勞動參與率也越高。

北歐國家也曾歷經生育率下降的階段,但在一連串就業市場改革與照顧政策措施出爐後,生育率與勞動參與率同時回升,成為OECD國家的典範。北歐國家廿五至五十四歲的婦女,九成以上不只貢獻家庭、也貢獻於職場,絕大多數媽媽都是職業婦女。

台灣面臨生育率破底的危機,與其砸錢作費而不惠的補貼政策,不如向先進國家學習,建立一個「友善家庭」的就業環境,兩性得以兼顧事業與家庭,才有可能多生孩子。

由 bee 發表於 June 23, 2004 02:19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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