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4 13:16:20勞工自提退休準備金不可輕言課稅轉載:【2004.06.22╱聯合報╱聯合報社論】 勞工退休新制甫完成立法,<財政部>就認為「勞工自提準備金免稅」已出現稅基大漏洞,謂將修改所得稅法,規定在勞工領取退休金時加以課稅。財政部的這項主張引發強烈的反彈,因為其極不符合公平正義;在當前主政者揮霍無度、稅制又極不公平的財政亂象中,竟找勞工的「棺材本」下手聚錢,更嚴重傷害國民感情。勞工退休金課稅之議如何處理,當局萬不可再擺出橫柴入灶的態勢,而須作有智慧的政治判斷。 勞工退休金固然亦屬勞工的所得,但是否應按照「有所得即應課稅」的原則課以稅捐,卻頗有商榷的餘地。因為,勞工在其擁有勞動力的階段,所領每一塊錢的薪資所得皆已課稅;退休金則是勞工勞動力衰退後的生活保障,這最後一筆所得不可能再有成長,而生活成本卻可能隨著生存時間不斷上升;然則,從社會安全和基本人權的角度看,勞工退休金是否適宜課稅,實大有爭議的餘地。何況,我國的稅制在資本利得方面又遠較寬鬆,並未實踐有所得即應課稅的原則;若堅持勞工退休金課稅,豈不是予人「軟土深掘」的感受? 現行《所得稅法》似已考慮到上述問題,故就勞工退休金規定了一定額度的免稅額;考諸實際情形,相當多數勞工的退休金全部或其部分,由於有此免稅待遇,故而並未產生嚴重的爭議。詎料,勞工退休金改採新制,當初為求順利立法,准許勞工自提退休準備金的部分免稅,以為催生新制的獎勵措施;如今,新制還未上路,企業提撥足額準備金如何落實執行的問題尚未解決,<財政部>即對勞工自提準備金免稅的規定大表反對,宣稱會出現「兩百億元的稅收漏洞」云云,且馬上提出修改所得稅的方案,當然會引發勞工團體的憤怒和反對。 <財政部>所謂稅收漏洞的說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為,<財政部>認為,原本是勞工當年度薪資所得一部分而受到課稅的錢,現在轉為勞工自提退休準備金的一部分而得以免稅,等於一部分薪資所得免稅;這就是<財政部>所謂「漏洞說」的邏輯。然而,<財政部>不能自圓其說的是:過去全數由僱主負擔的退休金有定額免稅,現在部分由勞工自提的退休金卻要課稅,豈不是對勞工的另一層剝削?不論新制舊制,勞工退休所領的退休金數額高於免稅額,依法本來就要課稅;反之,若低於免稅額,則依法本即不必課稅,根本與退休金是由勞工自己提撥或者僱主提撥無關。因此,《所得稅法》就勞工退休金的部分不做任何修正,亦不會產生什麼稅收漏洞。 倘若政府當局願意全面檢討稅制,擴大資本利得的稅基,檢討全部免稅規定;亦即真正朝向租稅公平改革,全面落實有所得就應課稅,則相信全國民眾包括全體勞工在內,都將支援公平的課稅。但若對於稅制不公平、不合理的犖犖大端,政府均憚於改革,卻只盯上勞退自提準備金的「漏洞」,則恐怕全體勞工自會發出不平之鳴。 更可議的是,政府當局的國家路線走偏鋒,而以國防預算不斷巨幅增加為代價;國內施政亦常見選舉考量,各種不當的浪費開支年年上升,致使國家財政日益困窘。這些扭曲整體財政結構的不當支出,不論以賣地、售股還是借債來籌錢,最終都是由全民買單。如今因為財政赤字實在過於驚人,政府急於在各方面找錢,連勞工退休金這一點「棺材本」都不放過,難道政府當局真的不畏軟土深掘之譏嗎? 我們認為,<財政部>的勞退金課稅修法主張不可輕率推動,反而是全面的稅制改革刻不容緩;<財政部>不可輕重倒置,捨本逐末。 由 bee 發表於 June 24, 2004 01:16 PM | 引用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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