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29 16:20:01

下陷中的福爾摩沙 非危言聳聽

轉載:【2004.06.27/聯合報/民意論壇】
作者:廖朝軒(台灣雨水利用協會理事長、台北市)

據研究,中南部沿海地下水五年內可能抽光,且因海水入侵造成生態浩劫。筆者提出個人淺見。

台灣年平均降雨量九○五億噸,河道逕流量(地表水)約六四五億噸,地下水入滲量約四十億噸;而引用地表水(河水、水庫供水)及抽用地下水之實際水量僅約一七二億噸,約佔總降雨量百分之十九;而地表水取用量僅佔河道逕流量約百分之十八,佔總降雨量百分之十二。由此可知地表水之取用比率及雨水利用比率偏低,如能增加河道或雨水之利用率,應可減少地下水使用量,緩和地下水超抽的現象。

雨水貯集利用是利用屋頂、地表面等任何可收集雨水的表面,利用自然低地或人工貯水的方式在現地貯存雨水;雨水經簡易處理後可供民生、工業雜用水及農業灌溉,或將其入滲地表補注地下水。若能以此方式現地貯存、截留雨水使用,以減少地下水使用量,同時可將豐水期多餘的雨水補注地下水,對舒緩目前問題具有正面的效果。

雨水貯集利用,在國外已行之有年。國內在<經濟部水利署>推動下,在農業方面,輔導農民興建雨水利用系統供灌溉之用,平均年收集利用之雨水量超過五百萬噸,受益之灌溉面積近六千公頃。在民生用水上,雨水之主要用途以沖廁為主,最成功案例為台北市立動物園,區內之廁所用水已大多由雨水替代。

但對照國外的使用經驗,國內尚欠缺有系統、長期的規劃。因此,有些問題尚須加強以利推廣:一、多目標雨水利用之研究;二、統一的標準和設計規範;三、雨水貯集利用法制化之落實;四、依據各區域降雨條件,設定不同期程之雨水供給百分比;五、將雨水貯留利用列為未來水資源開發之替代方案進行評估,並建立示範區。

「下陷中的福爾摩沙」並非危言聳聽,你我都有搶救的責任。

由 bee 發表於 June 29, 2004 04:20 PM |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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