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8-18 12:40:14司法和政治都不長進轉載:【聯合報/2004.08.18/聯合筆記】 檢察官追查垃圾焚化廠工程弊案,要傳訊雲林縣長張榮味;但張榮味決定不出庭,還說:「這樣搞是想把我收押,他們就可以派代縣長了。」在他之前,屏東縣長伍澤元涉及水利工程弊案、前苗栗縣長何智輝涉及土地開發弊案,均在司法審理未結案前一走了之,不僅顯示我們司法的漏洞,也多少反映政治人物對司法的不信任。 要譴責這些人很容易。大家會說:當縣長的人,更應該勇敢面對司法調查;或者:如果沒有犯錯,怕什麼調查呢?或者:民進黨縣市長一樣被調查起訴,檢察官不能因為你是縣長、立委就不查案啊。 這已不是陌生的說法。過去國民黨執政時代,黨外人士遭司法調查,幾乎必然歸於「政治迫害」。當時黨政和司法單位就必然說:司法是公正的,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不受政治干擾。然而,在那個年代,很少人相信司法能免於黨政控制。如今,民進黨執政已進入第五個年頭了,大家竟仍視司法為政治迫害的工具,原因何在? 第一,各級民意代表及首長若被告,他們很清楚司法官的政治色彩與政治偏好,他們知道甲黨縣長舞弊的案子,在某檢察長手中竟不見調查;這次輪到自己頭上,卻一點不手軟,其心必異。 第二,近年司法辦過什麼振奮人心、足昭大信的案件?有些高官巨室風紀問題被爆料揭發,何曾被查?那麼多大小官僚和民代從工程、土地案件撈到好處,卻仍能安然自若。就像賄選太普遍,檢調卻只擇一二個案細辦,又算什麼公平?即使如總統大選那樣的巨大疑雲,就算是全國都等著看,也沒弄出個眉目來。誰甘服法律裁判呢? 第三,雖然政黨輪替,黨政界總有白手套仲介一些特殊人物的司法投訴案件。總統大選時,有些地方人士不願得罪當道,不敢公開說出支持對象,竟是怕所涉訟案遭司法報復。在這樣的選舉文化、政治氛圍下,如何能怪民眾不敢相信司法的獨立與正義。 所以,在罵張榮味不敢面對司法之際,請想一想為什麼那麼多人不相信司法能免於政治干預?也想想為什麼消息總是一再走漏?恐怕是政治和司法都太不長進吧! 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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