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3-31 04:29:58

原民會的結構性問題

2004.03.11吉娃斯‧阿麗的民族質詢:
▼影片播放(上)
▼影片播放(下)
院長!
今天是本席對現任政府的最後一次總質詢,本席願就兩年多來「政府在原住民族施政」上的一些結構性瓶頸,提出來與院長一起討論,下任政府不管是誰,本席期望今天的討論能有助於原住民施政效率的提昇。

首先,本席要延續上個會期總質詢的議題「原住民族地區五大中長程計劃短編58億」再請教院長:

一、 院長您上個會期在這裡答詢時說:「短編的預算,只要鄉公所提出計劃,經費不是問題」。現在,原民會經建處經過幾個月加班作業,已將各鄉公所呈報計劃彙整完成。這些連續五年來短編的58億,原本都該在今年底執行完畢,本席請問院長:「58億何時可以補編給原民會?如何編?是用追加預算?還是特別預算?」當然,在您回答之前,本席要先排除58億編到明年度的方式,因為,究竟這是您的承諾、是現任政府要負責兌現的。……請院長回答!

二、政府的原住民行政,存在一些結構性的問題,導致原民會的執行成效一直無法提昇。近半年來,本席一直在追究原因,在這裡提出與院長探討,期盼能改善這些結構性的問題,讓原民會的執行成效能大幅提昇,讓政府的政策能徹底落實於原住民部落基層,改善原住民族的民生環境。

本席發現,當前原民會的部落建設經費,只能補助地方縣市政府執行。而實施地方自治的縣市政府拿了補助款後,是否會按照原民會的計劃項目執行?沒有人有保握,原民會也無權干預。當然,院長您當過縣長,您也知道地方首長具有選票的壓力,施政當然考慮選票,在這種「選票政治」方式下,人口只有2%的原住民族當然無法對地方首長形成選票壓力,施政順序當然永遠落後,部落建設距離其他地區當然差距越來越大。這情況其實只是一般情況,要是碰到的地方首長不像當年的游縣長那麼正直的,那情況真是糟糕透了!

本席舉個例子來說明:去年,原民會編了一筆2800萬的補助款給南投縣政府,做為改善部落飲用水設施用途。結果,南投縣政府將這筆錢弄了一個計劃,要幫信義鄉東埔温泉旅館業者做「温泉水共同管線」。

院長!您知道嗎?南投縣政府把原民會的補助款確實用到原住民鄉了,只是,受益者是外來的温泉旅館業者,沒有一個原住民。「改善部落飲用水設施」變成「免費幫財團改善營業生財用的溫泉水設施」,院長,您看的懂奧妙嗎?。還好,南投縣政府的「温泉水共同管線」計劃因為管線必須經過部落的保留地,在部落居民群起反對下,這個計劃只好撤回。可惡的是,南投縣政府還是堅持不將這2800萬用到改善部落飲用水設施用途,竟然拖到去年底才退回原民會,原民會已經沒有時間補救,只好繳回國庫。結果,原民會因為「預算執行率不佳」,今年的部落建設預算想增加都難。

這就是典型的結構性問題,「民主選票制度」是好的,「中央把錢下放地方自治政府」的觀念也是對的,但是,好的制度與對的觀念一旦到了原住民地區就全部走了樣!當然,會走了樣也因為南投縣長是林宗男,換成宜蘭縣長游錫堃就沒問題,換句話說,目前的制度保障不了原住民地區,原住民地區還是看運氣、靠人治。這是民主制度的矛盾,也是為什麼原住民族需要自治的原因。

院長!本席說明這樣的結構性問題,只是想請教一個問題:

原民會的預算,可以不用「補助地方縣市辦理」的方式嗎?可以允許原民會直接執行建設預算嗎?或者是,可以允許原民會除了「補助地方縣市辦理」以外,還可以選擇「委託中央其他部會辦理」。比如說,「部落聯絡道路委託公路總局」、「改善飲用水設施委託給自來水公司」、「部落安全堪虞整治委託給農委會水保局」、「部落基礎建設委託給營建署」……。這些單位既專業又可靠,我們為什麼不協調整合來幫原民會?如果能解決原民會執行的瓶頸,以原民會的員額,將主力放在「調控計劃」與「追踪管考」,那政府的原住民施政效率不是可以大幅提昇嗎?……請院長回答!

三、 原民會的預算執行率一向不佳,這是所有單位公認的,但是,為什麼總是無法提昇?本席自去年發現簡易自來水執行率不佳後,開始追踪調查,其實,問題都可以解決,只是,有沒有心去找出瓶頸在哪裏?

原民會的執行率問題,除了剛剛談到的縣市政府問題外,還有一個瓶頸在鄉公所。原住民族鄉公所普遍工程專才足,有些鄉公所甚至連一位合格技士都沒有,在連看工程設計圖都一知半解情況下,不管是工程設計、發包、查核、驗收都有問題。「自來水、不來水」讓大家都感到錯愕,但是,瞭解了鄉公所的困境,連本席都不忍苛責。

如何來解決這個問題,本席就直接提出看法,請院長指教:

在不增加原民會員額的情況下,原民會是否可以「人力委託外包」的方式,成立專業工程團隊,專門協助鄉公所「工程設計、發包、施工監督、驗收」等工作,並藉由協助的過程,訓練鄉公所工程專業能力。……請院長回答!

由 cyberbees 發表於 March 31, 2004 04:29 AM | 引用
迴響
發表迴響









記住我的資訊?